南都讯 日前,龙门县持续开展酒醉驾交通违法专项查处行动,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56起,其中涉酒驾行为1起,醉驾行为3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52起。
查处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为进一步减少涉酒醉驾交通事故警情,确保辖区道路平稳畅通,11月1日,龙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采取“白加黑”持续作战形式,在辖区内持续开展酒醉驾交通违法专项查处行动。
龙门交警大队根据近期警情进行研判,提前谋划部署,采取“大兵团”多中队联合作战形式,选取酒醉驾警情多发高发路段,在早餐、午饭和晚饭后三个时间点持续开展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查处。
行动当日,龙门交警大队共出动警力48人次,警车22辆次,重点对龙门县城、永汉、沙迳、龙潭四个辖区路段采取机动巡逻和定点设卡方式,发现酒驾人员立即快速取证、快速录入,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严查严管高压态势。
查处醉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行动期间,该大队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56起,其中涉酒驾行为1起,醉驾行为3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52起,有力震慑了抱侥幸心理违规酒后驾驶的违法者。
采写/摄影 南都记者郭秋成 通讯员 龙门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郭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