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基金投顾试点工作开展近2年后,近日,多家媒体报道,北上广三地证监局陆续向辖区各基金公司下发《关于规范基金投资建议活动的通知》(下称《通知》)。记者了解到,部分持牌机构未收到这一《通知》,同时,各大第三方基金销售平台已出手暂停平台上基金组合服务,多个平台所展示由基金公司或者个人财经“大V”提供的基金组合服务已暂停申购,允许赎回。
此前南都报道,具备投顾资质的财经博主,挂靠在证券机构,以个人名义向粉丝提供“抄作业”式投顾服务。与目前已被暂停的“一键跟投”相比,前述博主收取服务费,而后者所推组合不额外收费,仅收取组合内各基金交易费用,具体以单只基金的交易信息为准。一位财经博主认为,这类人群在财经博主中占比并不高,基金组合模式相当于是为基金公司引流。
中信建投观点认为,截至目前,国内有57家机构获取了基金投顾业务的试点资格。但在不少互联网基金销售平台上,许多不具备业务资格的“主理人”在对外提供基金组合投资建议,并允许平台用户“一键跟投”;这种业务模式与基金投顾业务类似,却不受监管框架约束,必然对试点机构构成不公平竞争。
多个平台发布暂停买入提醒,财经“大V”向粉丝表示正积极与有关机构协商
在天天基金平台,记者统计发现,推出基金组合的财经博主粉丝量最高达6.6万,粉丝数量超1万的财经博主数量20多人。以最高粉丝数量博主为例,该博主推出4项组合,组合内“一键跟投”功能均已暂停,其中,运行最长的组合已运行超3年。在一激进型组合中,该博主共配置了10只基金,包括6只指数型、3只混合型,及1只股票型。同时,该组合在近3个月内获得了超2万人跟投。
根据界面新闻报道,截至2021年三季度,天天基金已为73万用户提供组合服务,其中超半数用户为组合跟投用户,用户平均持有时长为323天。
截至目前,已有支付宝、天天基金、新浪基金等第三方平台作出基金组合暂停买入的限制。11月5日,新浪基金在微博平台发布公告称,“新浪基金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来进行业务调整和全面升级。升级维护于11月5日15点开始,升级期间将暂时停止部分基金组合买入、一键跟投、自动跟投/定投功能。组合的调仓服务与资金安全均不受影响。”
而支付宝APP上精选组合板块内发布基金组合暂停买入提醒,“应近期监管关于规范基金投资建议活动的要求,各基金公司将对组合进行规范调整。即日起,暂停组合的买入功能。调整期间,原跟投客户持有组合的资产运作及赎回不受影响。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在各平台所暂停基金组合中除财经“大V”外,也包括基金公司,例如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所推组合。
前述财经博主在组合暂停申购后,对外发文表示,因为组合监管的原因,平台对基金组合开始整改。其表示,“对于监管政策要正确看待,毫无疑问这是有利于投资者保护的,并不是让大家免费抄作业,而是以更加规范的方式来进行组合管理。”
另一位财经博主表示,目前,正与有关机构协商,尽快完成投顾的和规划改造。达到合规要求后,会尽快回复正常申购。
根据多家媒体报道,近期,多地证监局陆续向辖区各基金公司下发《关于规范基金投资建议活动的通知》(下称《通知》),内容包括对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建议活动的业务界定,以及相应的规范整改安排。
《通知》中明确,提供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建议活动为基金投资顾问业务。同时,基金销售业务附带提供基金投资建议活动,应当遵循基金销售业务基本法律关系:
一是业务开展主体为基金销售机构;
二是标的基金为基金销售机构代理销售的基金产品;
三是服务对象限于该机构的基金销售业务客户;
四是不得就提供基金投资建议与客户单独签订合同;
五是不得就提供基金投资建议服务单独收取费用;
六是不具有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资格的机构不得提供基金投资组合策略投资建议,不得提供基金组合中具体基金构成比例建议,不得展示基金组合的业绩,不得提供调仓建议。
2019年10月,证监会基金投顾业务《试点通知》,当时分析观点认为,虽试点工作仅适用于公募基金业务范围,但有关“代客操作”的管理型基金投顾服务是首次出现,意义重大。
根据11月5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所下发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内容与格式指引(征求意见稿)》,管理型基金投顾服务指:根据服务协议约定,基金投顾机构代客户做出具体基金投资品种、数量及买卖时机的决策,并代客户执行基金产品申购、赎回、转换等交易申请。
相对而言,基金投顾服务仅包含基金投顾机构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协议约定向客户提供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建议。
研究报告认为,监管规范基金组合业务,利好基金投顾持牌机构
《试点通知》下发2年内,证监会先后多批次公布试点机构名单。根据开源证券11月7日研报,截至目前,共有59家机构具有投顾试点资格,包括24家公募基金,29家证券公司,3家银行,3家第三方独立销售机构。
在这2年中,基金投顾业务规范与制度也在不断完善中。为推动基金投顾业务规范发展,今年8月,中基协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数据交换技术接口规范(试行)》,规定基金投顾机构代码和销售人代码由证券期货业标准化组织授权的编码与标准服务机构统一分配和管理。
9月30日,证券期货业标准化组织官网发布了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编码,57家机构已经获得了正式的业务编码。
同时,前述《征求意见稿》,提供投顾服务的机构具备2项要求,一是在中国证监会备案,其次具有从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资格。意见稿从总则、协议正文、附则三章内容,共包含到二十八个条款,明确了有关基金投顾业务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基金投顾服务方式和内容、基金投顾服务的费用与税收、管理型基金投顾服务、基金投顾机构及基金投顾人员禁止行为、信息披露的方式和内容等。
记者注意到,在禁止行为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机构及投顾人员禁止作出保本、承诺收益,及提供未经审议的组合策略货擅自变更等情形,具体包括明确基金投顾机构及基金投顾人员禁止利用基金投资顾问业务从事违法、违规活动,或为违法、违规活动提供便利;泄露客户信息、投资计划以及交易情况等;从事非公平交易、利益输送等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向客户承诺收益,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或者限定损失金额或比例;向客户提供未经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的基金投资组合策略或擅自变更基金投资组合策略等情形。
研究机构观点认为,监管规范基金组合业务,利好基金投顾持牌机构。中信建投观点表示,《通知》发布后,基金投顾业务的发展红利将全部由试点机构所独享,二十余家获得试点资格的券商将从中受益。此外,《通知》还对基金投顾业务进行负面清单管理,对业务开展主体、标的基金、服务对象、合同签订、收费模式等业务细节做出明确限制,助力业务规范化、专业化地发展。
证券公司利用“大V”引流开户给奖励,被指不符合监管规定
对于财经博主“参与”证券业务,近期一份监管文件透露出些许信息。根据财研社报道,证监会最新下发《机构监管通报》,其中要求,证券公司应规范开展与“大V”合作活动,互联网“大V”不属于专职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证券经纪人,证券公司利用“大V”引流开户给奖励不符合监管规定,证券公司应停止相关合作。
通报内容显示,证券公司与“大V”合作有两种模式,一是投放开户链接模式,即通过微信“大V”投放开户链接,投资者通过点击开户链接转到相关公司开户页面进行开户操作。在付费方式上,主要是通过支付广告费的形式付给“大V”。该做法在形式上与开户数量不直接挂钩,但实质上仍是按照实施效果,如点击量、投放时间等付费。二是投资者教育形式的直播,如某证券公司与经济学家等知名“大V”合作开展直播活动,开展投资者教育,介绍投资理财知识,宣传公司品牌,对国家经济形势进行分析点评等。
监管通知称,引流开户是一种客户招揽行为,属于证券经纪业务的一个环节。目前,监管仅规定了证券公司可以委托证券经纪人代理客户招揽活动,且证券经纪人应当是证券从业人员,并专职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活动。互联网“大V”不属于专职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证券经纪人,证券公司利用“大V”引流开户给奖励不符合监管规定,证券公司应停止相关合作。
开源证券非银金融部认为,前述《通知》核心是规范“组合”服务的持牌经营,短期整改后,有基金投顾牌照的主体(基金公司、券商和三方)可将原有组合转为投顾产品;尚无牌照的主体或将组合转为合规销售业务;平台“大V”未来或进入有牌照的公司进行展业,整体看组合业务门槛提高,利于目前有牌照的公司。
同时,与《通知》有关内容也在各界引发热烈讨论。一位提供组合服务的财经博主在社交媒体平台表示,凡是没有基金投顾牌照的第三方基金销售平台,不允许提供任何基金组合策略建议。并且称,“某头部‘大V’已经入职某三方平台,做起打工仔了。”
采写:南都记者叶霖芳
编辑:柴华,向丽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