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重新评估共享单车适宜总量 三年内中心城区或减10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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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11-11 20:53

南都讯 记者蒋臻 实习生黄江勤 近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通告,就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适宜总量规模评估结果(2022年至2025年)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综合评估后,2022年至2025年期间,广州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适宜规模为45-65万辆,中心六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适宜规模为30-40万辆。与2018年的评估结果相比,两个数据均有下降,当时,广州中心城区适宜的共享单车总量规模约为60万~80万辆,中心城区为40万~50万辆。

本次适宜总量评估报告指出,自广州于2017年下半年实施“控量严管”以来,特别是2019年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实施总量控制,企业、行业均实现了良性可持续发展。目前,广州市的车辆日均订单数量由102万人次(2019年下半年期间)上升至172万人次(2021年上半年期间),车辆日均周转率也由2.5次/车(2019年下半年期间)上升至3.5次/车(2021年上半年期间),企业间竞争也从以往的单纯比车辆数量转移到比拼现场精细化管理和提升车辆骑行使用体验。

近年来,广州市的慢行交通系统不断完善,中心城区设置非机动车道的主次干路总里程由2016年的700公里增加至967公里,增幅超过38%,中心城区划设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容量也超过了68万辆。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州市民出行特征有了一定变化,使用非机动车(共享单车、电动自行车等)出行的意愿更为突出,相关数据统计显示,2020年全市的非机动车出行方式比例已超过了20%。此外,市公安局于11月2日公布了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通告,可以预见,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广州城市交通方式结构将处于不断变化过程中,因此,在这次总量评估中,重点研究了共享单车与其他交通方式之间的协调发展。

据悉,本次评估从设施供给承载能力、出行需求预测、与其他交通方式协调发展等多个维度对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适宜总量规模进行评估测算。在设施供给承载能力中,主要考虑了非机动车道的通行能力以及城市道路非机动车停车泊位的数量,同时,根据电动自行车的发展预期合理预留相应的设施承载能力,确保车辆规模不会超出城市道路基础设施的容量;在用户出行需求预测中,主要是结合问卷调查等,综合评估市民使用共享单车的出行意愿、交通特征,尽可能实现车辆规模与市民需求相匹配;三是与其他交通方式协调发展中,根据共享单车的功能定位,合理确定其在城市交通方式中的地位,重点考虑了其与公交地铁、市民自有电动自行车等方式的协调发展。

综合评估后,2022年至2025年期间,广州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适宜规模为45-65万辆,中心六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适宜规模为30-40万辆。此外,本次评估还细化了各行政区的适宜规模,以更好指导经营企业做好区域车辆均衡调度管理,减少区域淤积和乱停乱放现象。各区适宜配额分别为:荔湾区3.8-5.1万辆;越秀区2.7-3.6万辆;海珠区4.9-6.6万辆;天河区5.4-7.1万辆;白云区9.3-12.4万辆;黄埔区3.9-5.2万辆;番禺区4.5-7.5万辆;花都区4.0-5.5万辆;南沙区2.5-4.5万辆;从化区1.5-3.0万辆;增城区2.5-4.5万辆。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已将有关征求意见稿在广州交通信息网公布,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12月11日前提出意见。

编辑:蒋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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