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将严查严处国有单位涉及的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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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11-16 12:07

南都讯 见习记者丁境炫 发自北京 11月16日的国家发改委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政研室副主任孟玮对整治虚拟货币“挖矿”作出进一步回应。据介绍,国家发改委于本月10日召开虚拟货币“挖矿”治理专题视频会议,要求各省区市对本地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进行清理整治,严查严处国有单位机房涉及的“挖矿”活动。

据介绍,国家发改委将以产业式集中式“挖矿”、国有单位涉及“挖矿”和比特币“挖矿”为重点开展全面整治。对执行居民电价的单位,若发现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将研究对其加征惩罚性电价,形成持续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高压态势。

孟玮强调了虚拟货币“挖矿”的严重危害。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不是真正的货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由于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所以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存在极其严重的危害。

虚拟货币“挖矿”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对产业发展、科技进步不具有积极的带动作用,加之虚拟货币生产、交易环节衍生的风险越发突出,其盲目无序发展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带来严重不利影响。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对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推动节能减排、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为坚决贯彻落实好虚拟货币“挖矿”整治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会同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明确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增补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目录,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编辑:梁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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