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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覃仕林 通讯员宋一帆 11月18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部署,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线下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现场集中发放执行案款超过81万元。据了解,此次活动以视频连线方式在全国四级法院统一开展。
上午10时30分,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宣布“全国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启动,盐田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健权随后宣布本院分会场活动正式启动并致辞。
据介绍,盐田法院高度重视此次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由林健权副院长牵头成立了工作专班,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认真筹备、周密部署,集中筛选出一批涉民生执行案件,对19名申请执行人所涉案款共计837555元,采取线上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放。线上已划付两宗涉抚养费执行案件款项21000元,此次活动系对另外的816555元予以线下发放,发放对象为18件劳动争议案的18名劳动者。
活动现场,盐田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勤美对18件案件进行了案情简介,着重介绍了法院执行人员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的过程。随后,在林健权副院长组织下,执行法官及财务人员依次审核申请执行人身份信息,仔细核对案号和金额后,逐一为18名申请执行人发放了支票。对于因异地拍卖财产导致部分执行案款需后期划付的,当事人一并签署账户确认书,将由法院线上划付。广东高院对活动现场进行了视频连线检查,盐田区政协委员与监督人员也一并对执行案款集中发放过程进行了全程见证。
盐田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勤美介绍,本次的执行案属于工资欠款案件,涉及到的金额比较大,欠款时间比较长。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类型比较多,涉及到需要冻结扣划的银行存款、需要查封扣押的车辆和部分动产等,被执行人经营场所中还有一部分产品和机器设备比较难清点评估;另外,案件中涉及到的外地财查扣相对较难,通过和外地法院沟通协调,对被执行车辆进行查封和提取款项,在对被执行车辆处置过程中,由于深圳和车辆所在城市的限购政策不同,法院对被执行车辆的处置方式也有所不同,拍卖过程中都需要和当地法院建立充分沟通。
深圳市盐田区政协委员李小新在发放日活动现场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活动能够在线下为18名申请执行人发放了案款81余万元,执行局以强有力的措施依法兑现了劳动者工资权益,切实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变成了“真金白银”,让我们看到了法院攻坚“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决心和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真心。
李小新表示,希望法院继续加大强制执行力度,聚焦群众关注热点,精准发力,集中攻坚,着力破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更好地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编辑:戴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