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近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民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印发《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工作规范》提出,到2025年,“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普遍开展,每个行政村至少培养3名“法律明白人”。
《工作规范》提出,到2025年要基本形成培养机制规范、队伍结构合理、作用发挥明显的“法律明白人”工作体系,形成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各地可根据本地乡村分布、农村人口数量等实际情况确立“法律明白人”培养数量目标,逐步实现村民小组“法律明白人”全覆盖。
哪些人可以担任“法律明白人”?《工作规范》对此提出, “法律明白人”优先从村干部;村妇联执委、儿童主任;人民调解员;驻村辅警;网格员;村民小组长;中共党员;“五老”人员(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致富能手等各类人才;其他热心公益事业的村民十类人中遴选。
《工作规范》还提出,要引导“法律明白人”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中国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依托农贸会、各类集市、圩场、家庭聚会等场合,通过走村串户等方式,积极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知识和党的政策,讲述身边法治故事,组织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同时,要引导“法律明白人”在法治乡村建设中更好发挥作用,依法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吸纳优秀“法律明白人”成为基层网格员、人民调解员,开展收集社情民意、调解矛盾纠纷、引导法律服务、辅助基层社会治理、参与法治创建等活动。
编辑:程姝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