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日前发布。《意见》提出,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加快建立健全相关政策体系和制度框架,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承担照料责任。
毋庸置疑,老龄工作是“十四五”时期相当重要的社会议题。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达2.64亿人,占总人口的18.7%。预计“十四五”时期,这一数字将突破3亿,我国将从轻度老龄化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此外,在局地,已经有不少城市迈入深度老龄化阶段。
新的时代特征呼唤新的老龄工作方案,此次《意见》的发布,其影响不仅在近两年为落实《意见》各地会出台哪些政策措施,更在于《意见》落地之后,会切实影响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老年人生活及其保障的方向,以及经济投资和相关人群的实际选择。
从《意见》来看,自然有诸如适老化改造、失能老人保障、医养结合等传统议题,但传统之外还有新意。“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为网友热议。
事实上,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有着具体的指向人群,那就是在城镇化过程中,由农村向城市流动,由欠发展地区向一线或新一线地区流动的群体。更进一步,指向人群还可以做出更为具体的描述:刚大学毕业的年轻人、在大城市生活多年的中年人、常年在外务工的劳动者。
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有着具体的硬件要求。无论是就近住还是一起住,住房都是基础。《意见》虽然未就“就近住”明确多少距离算近,但在一般人照料和赡养的概念里,理解为和父母居住在同一座城市想必不会有人反对。而共同生活显然对房屋面积也提出了要求,这也是为什么“共同生活”这一点置于《意见》“强化老龄工作保障”框架下,要“研究制定住房等支持政策”,去考虑不同人群面临的主要问题。
上述两方面决定了,政策指向的绝大多数年轻人只能在工作打拼和与父母共同生活之间择一选择。而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择一选择的具体演进更多情况下为:①年轻人在大城市工作上班,春节端午中秋等节假日回家与父母生活;②随着年龄增长,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选择在现有城市买房或回到家乡省会城市发展,抑或考取老家公务员。
《意见》明确的两方主体是,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这里边的“老年”,按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指的是60周岁以上公民。结合前述的演进路径,提高6070后的实际生育年龄(这一代父母的孩子正是当下社会上年轻人的主要构成),假设父母在30岁有了孩子,当他们步入老年,孩子正好30岁,而大多数人在30岁之前便会做出是否留在大城市继续生活的决定。
因此,看上去年轻人关注这一老龄工作有点早,但实际上他们的疑问是大型城市对流入年轻人是不是足够友善,这表现在房价、就业机会、生活成本等能否支持未来不再年轻的“我”与已经年老的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为此,《意见》提出,各地要统筹老龄事业发展,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各相关部门要用好有关资金和资源,积极支持老龄工作。
而对于中年人来说,又可以进一步讨论。中国经济奇迹增长的时期正是国家快速城镇化的时期,有的6070后在这期间投资多套房产,实现财富增值,成功地把父母接到身边居住。而互联网上常认为80后的生活“悲催”,因为他们的职业初期正好与房价上涨的时期重合,房子可能正好买来一家3口或4口自住,在传统4-2-1或4-2-2的家庭结构下,房屋面积又不支持其与父母常态性地共同生活。对外来务工人员而言,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的侧重又增加了保障性住房供应的命题。
值得注意的是,为确保落实,《意见》特别点明: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商务、文化和旅游、金融、税务、市场监管、体育、医疗保障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明确点出这些部门说明了本次老龄工作有多么受重视,未来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值得期待。
编辑:晏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