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毒贩瞒着家人用自家店铺收款账号“洗白”毒资!已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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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11-29 20:54

贩毒嫌疑人为了掩饰、隐瞒贩卖毒品所得,费尽心思把毒资“洗白”。11月29日,南都记者从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公安局获悉,叛卖毒品的陈某民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家人合法经营的店铺收款账号收取吸毒人员的赌资,以此“洗白”非法获利的2万余元,涉嫌贩卖毒品罪、洗钱罪。近日,经检察机关批准,该局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民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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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10月6日,五华警方在潭下镇抓获涉嫌贩卖毒品的陈某民。通过审讯,陈某明(男,五华县长布镇人,常住潭下镇)供认,今年3月至10月间,其从上线张某灵(另案处理)手中贩来毒品冰毒,转卖给吸毒人员李某鸿、刘某鹏等人(均已作出行政处罚),从中非法牟利2万余元。

民警在侦办此案时发现,陈某民存在洗钱嫌疑。五华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和经侦大队获悉情况后,派出警力深入挖掘贩毒嫌疑人陈某民贩卖毒品所得资金流向。通过外围搜集证据和加大审讯力度突破嫌疑人心理防线,最终查清了陈某民贩卖毒品所得资金的具体流向。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民从上线手中贩来毒品,转手卖给吸毒人员,从中赚取差价。为了掩饰、隐瞒贩卖毒品所得资金真实来源和性质,陈某民通过“暗箱操作”,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提供家人合法经营的店铺收款账号,来收取吸毒人员向其购买毒品的资金,再从店铺支取等额现金用于家庭日常开销,从而将毒资“洗白”为店铺经营正常收入。

五华县公安局禁毒大队负责人介绍,犯罪嫌疑人陈某民不但涉嫌贩卖毒品罪,还因掩饰、隐瞒贩卖毒品所得来源和性质,涉嫌洗钱罪。

目前,五华县公安机关已对涉嫌贩卖毒品罪、洗钱罪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民执行逮捕,案件的侦办工作仍在进行中。

采写:南都记者 黄小殷 通讯员 魏清芳

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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