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常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严重失信的机关、国企要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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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12-04 08:40

近年来,受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及经济下行压力等因素的影响,企业账款回收期延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和大企业不同程度存在着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问题。为此,李克强总理多次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抓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款项工作,要求建立长效机制。

年底将近,12月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强调,治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直接涉及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按照保市场主体的要求,依法依规加大对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整治力度。


最长60日内支付款项,严重失信要公开曝光

此次国常会专门部署了三项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措施,限定款项支付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并强调,严重失信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企业要公开曝光。三项措施包括:

一要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整治滥用市场优势地位恶意拖欠账款行为。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最长不得超过60。机关、事业单位和大企业不得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不得滥用商业汇票变相占用中小企业资金。大企业应在年度报告中向社会公布逾期未支付的中小企业款项。

二要压实地方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审计监督,对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要依法查处并严肃问责,严重失信的要公开曝光。

三要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相关制度,提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保证金。会议强调,要抓紧制定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的相关配套政策,从根本上减少和防范拖欠账款问题。


过去两年累计清偿中小企业逾期欠款8500多亿元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所长袁东明曾在公开场合表示,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问题上,虽然双方进行的是一种合同行为,但因为中小企业处于弱势条件,因此政府有必要进行干预。

事实上,中小企业款项被拖欠的问题,三年前就引起了政府的重视。2018年底,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启动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2020年,国务院公布并施行了《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此外,为优化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中国在2019年和2020年对账款拖欠进行了集中限期清理,累计清偿行政、事业单位和大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逾期欠款8500多亿元。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中小企业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员马淑萍在媒体采访中指出,上述清欠工作是提振市场信心的重要举措,但是,目前非国有大企业基本没有成为清欠对象,因此拖欠现象依然比较突出。

马淑萍建议,下一步着力解决大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应以完善制度为重点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包括在反垄断法制度体系框架下解决大企业拖欠问题;利用反垄断机构的力量强化执法;进一步加强实施措施等。


南都记者 宋凌燕 发自北京

编辑:梁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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