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交警查处摩电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行为。
截至12月5日,汕尾全市没有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6.58%、19.3%。8日,南都从汕尾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汕尾聚焦交通安全,从秩序整治、源头监管、隐患清理、安全宣传和应急救援五方面入手,道路安全管理取得实效。
今年7月15日汕尾正式实施《汕尾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汕尾市公安局交警部门针对电动自行车常见的33类交通违法行为,制定了相关执法工作指引,开启了以市区为核心、涵盖全市范围的摩电交通秩序大整治三年专项行动,通过网格整治、条块结合、源头治理、宣传教育等方式,积极营造“全市动员、全民参与、全警参战”的摩电严查严管氛围。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摩电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45477宗,查处量同比增长16.44%。
针对市民较为关心的电动自行车驾驶证考取和上牌事宜。汕尾交警表示,超过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以及达到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国家标准、以蓄电池为动力的电动车,驾驶人应当取得摩托车类驾驶证。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市民(轻便摩托车可以放宽至70周岁以下)可向县一级公安交警车管所提出驾驶证考取申请,车管所按照预约的考场和时间安排考试。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驾驶证。
为让群众体验到更便捷、更高效的公安交管服务,交警支队车管所推出“送考下乡”便民措施,将摩托车驾考业务向各县(市、区)交警大队以及各乡镇交警中队下放延伸,市民可就近选择考场申请摩托车驾驶人考试。截至目前,全市各中心镇和偏远乡镇已建有考场26个,实现摩托车考场全市各县区乡镇的全覆盖。
“全市干线公路沿线的警示灯、减速带、标线、标牌等设施得到了很好的完善和提高,并清理了沿线遮挡视线的树木、遮挡物等,进一步提高了道路安全系数,减少了安全隐患……”汕尾市交通运输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交通运输局坚持“排查一切风险,不留一处隐患”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道路安全设施隐患排查工作,并超前完成“一清一灯一带”、“平安村口”及穿村过镇道路设置安全设施整治任务。
汕尾还建立起高速公路“一路三方”交通安全隐患联合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高速公路三方协同作战,从隐患排查、形成清单、制定措施、督促跟进等方面联合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交通安全隐患及时发现、高效处置、闭环管理。
采写:南都记者 唐建丰 实习生 叶胜堂 冯水丽
编辑:唐建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