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见习记者郭若梅 发自北京 12月9日国际反腐日,为指导各地提升反腐追逃追赃工作质效,最高检举行“积极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促进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新闻发布会,公布以职务犯罪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为主题的第三十二批指导性案例,介绍缺席审判程序这一特别程序。据最高检第三检察厅厅长史卫忠介绍,潜逃境外19年的贪污犯罪嫌疑人程三昌首次适用该程序。
最高检第三检察厅厅长史卫忠。
史卫忠在会上表示,刑诉法规定的两种特别程序之一是缺席审判程序,即对犯罪嫌疑人逃匿境外的贪污贿赂案件,监察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同时对违法所得作出处理。该项工作由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最高检第五检察厅)负责,省级检察院原则上对应设置,其他检察院设立相应机构或由专门办案组、检察官负责相关工作。
史卫忠介绍,2018年1月至2021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职务犯罪案件74869件89650人,已提起公诉58122件73488人,其中对82名原省部级干部提起公诉。对48名外逃和死亡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提出违法所得没收申请;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首次适用缺席审判程序对潜逃境外19年的贪污犯罪嫌疑人程三昌提起公诉。
编辑:梁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