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上午,南都记者从江西乐安“3死1伤案”受害者家属及代理律师处获悉,该案罪犯曾春亮已被执行死刑。被害人家属康女士告诉南都记者,23日上午,在老家的哥哥有去给遇害的父母上香。康女士称,后续将继续追责,并起诉对她们进行网暴的人。
家属已得知消息并上香祭奠,后续将继续追责起诉
据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1年12月23日,该院依照法定程序对曾春亮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23日上午,该案其中两名被害人的女儿康女士告诉南都记者,她已经第一时间从法院方面得知此消息。事发至今已经一年多,康女士在电话中仍不时哽咽,情绪难以平复。“因为之前和法院有密切沟通,在案件庭审时我说(罪犯执行死刑后)你一定要告诉我,我要告诉我父母。”
康女士称,23日上午,在老家的哥哥有去上香,父母遇害去世后她也仍留有父母的微信,并在第一时间将这个消息通过微信“告知”了父母。
“我真的很爱我父母,我父母也真的很爱我,他们就是我的精神支柱。”康女士称,其家人2020年7月22日就曾报案,但罪犯曾春亮8月8日仍未被控制再次入室行凶,她和家人对此提出的质疑,当地警方至今仍未给出正面回应,以及此后的网暴都令她更加痛苦。“我会继续追责,同时起诉这些网暴的人。”
受害人家属的代理律师侯士朝称,曾春亮得知被害人报警后,杀害了被害人,被处以死刑,罪有应得。“案件为何引发这么多的质疑;面对质疑,应该如何正确公开回应和处理;家属失去至亲之痛后,又遭受网络暴力,当我们遭受网络暴力时,该怎么办。希望悲剧不再出现,生命得到尊重。”
凶手入室杀害2人,藏匿期间再杀害一驻村干部
南都此前报道,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5月1日,曾春亮从浙江省金华监狱刑满释放返回抚州市乐安县。因无生活来源遂起盗窃之念。7月21日晚,曾春亮携带螺丝刀、手电筒、手套等作案工具,骑一辆电动车随机来到乐安县山砀镇厚坊村一组被害人熊某美家,窃财未果后就地睡着。
次日6时30分许,被害人熊某美进房时发现曾春亮,曾春亮醒后持螺丝刀将熊某美按倒在地,用手捂住其嘴威胁不许喊叫,熊某美之子康某帅闻声赶到、上前制止,曾春亮持螺丝刀将康某帅、熊某美划伤身体多处后转身逃离现场,随后康某帅报警。
曾春亮听说乐安县警方四处找他,心生恐惧,认为自己与康某帅一家之前并不相识,仅因此事就报警,致使自己无法正常生活,遂起杀害康某帅之念。8月7日深夜,曾春亮携带尖刀潜入熊某美家,在储物间找到一把铁锤,守候在厨房伺机杀人。
8月8日早上,熊某美进入厨房,曾春亮持铁锤锤打熊某美后脑部,又持弯刀捅刺其身上多处致熊某美不再动弹。随后,曾春亮持铁锤、弯刀窜至二楼被害人康某国房间,持铁锤锤击正在睡觉的康某国及被害人巫某远头部,致二人不再动弹。曾春亮还临时起意,盗走四块手表、银手镯五只、银项链一条等物品以及纸币若干后徒步从大门离开。
曾春亮在藏匿期间,认为自己无处藏身的现状系山砀镇厚坊村委会驻村扶贫第一书记没有满足其开采石场以及住房等要求所致,遂于8月13日上午8时许,持刀将被害人桂某平杀害于驻村休息室后逃离。8 月16日,曾春亮欲在界溪村进口冲卡,被民警追至航桥卡点抓获。
2020年1月11日,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和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曾春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曾春亮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今年12月23日,曾春亮被执行死刑。
采写:南都记者 马铭隆
编辑:张亚莉,向雪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