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大元:香港民主不能逾越宪法和基本法,更不能威胁国家安全

南都N视频APP · 时局快报
原创2021-12-27 14:28

南都讯 记者蒋小天 发自北京 12月27日,国新办就《“一国两制”下香港的民主发展》白皮书有关内容举行吹风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韩大元在会上详细阐释了白皮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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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韩大元。

他表示,白皮书名为《“一国两制”下香港的民主发展》,根据名称可知,“一国两制”和香港的民主发展不是并列关系,“一国两制”是香港民主发展的前提与根本保障,香港的民主是“一国”前提下的民主。

他明确表示,“一国”是“两制”的前提和基础,国家主体实行社会主义的制度和特别行政区实行的资本主义制度并行不悖,但两者的主次关系不能颠倒。

白皮书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宪法确定的国家宪制秩序的核心,是国家宪法制度的灵魂,在特别行政区必须得到切实尊重和维护。

在香港实行什么样的民主制度,事关中央和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关系到香港的繁荣稳定。根据宪法、基本法,中央拥有香港民主发展的主导权和决定权,只有中央主导,香港的民主才能健康稳定可持续地发展。

韩大元指出,根据宪法和基本法,香港实行的民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主的组成部分,回归意味着香港已经纳入国家治理体系,随着宪制秩序的确立,香港的民主制度也纳入到由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的宪制秩序之内。“因此,在香港实行的民主是国家民主的一部分,两者的理念是相同的,是包括750万香港同胞在内的中国人民当家作主。”

他也表示,国家通过基本法具体规定特别行政区的民主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程序、基本原则,由于实行“一国两制”,作为地方性的民主,香港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香港的实际情况,实行不同于内地的,具有香港特色的民主制度。

白皮书提出,“中国的国体政体决定了香港回归后必然实行民主”“中国政府坚定维护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发展民主的既定立场”,作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特别行政区,香港的政权组织和运行要遵循宪法和基本法规定的民主原则,实行民主制度。

韩大元指出,民主的发展要以法治为基础,要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宪制秩序,任何一个国家的民主都不是无底线的,必须运行在法治的框架和轨道上,香港的民主发展也不能逾越宪法和基本法的界限,更不能威胁国家安全,没有国家的安全,任何民主都无从谈起。

他表示,民主、自由、人权是全人类共同的价值,也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坚持的理念,民主是人民的权利,不是少数国家的专利。香港市民要了解关注国家的民主发展进程,要坚定在“一国两制”下推进具有香港特色的民主发展。

编辑:梁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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