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姐弟被抛坠案细节:孩子生父女友逼迫作案,两人事后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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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12-28 17:30

12月28日,重庆姐弟俩被生父从15楼扔下坠亡案一审宣判,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波、叶诚尘死刑。南都记者从该案一审判决书中了解到,作案后,张波在坠楼现场撞地痛哭,以掩盖罪行。张波、叶诚尘删除各自的微信聊天记录并串供,且庭审中叶诚尘拒不供述主要犯罪事实。

在该案一审宣判前,坠楼幼童生母陈女士曾告诉南都记者,她已经提前准备好了刑事抗诉申请书,如果一审判决结果不在预期内,她将当庭提交。

12月28日下午,陈女士在社交媒体发声称,“衷心感谢五中院今天依法作出了公正的判决。同时,我也希望所有人都清楚一审不是结束,仅仅只是一个开始,直到张波与叶诚尘伏法之前,我绝对不会有丝毫的放松和懈怠,因为一审之后还有二审,二审之后还有死刑复核。而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之中,两个被告也许还会有许多脱罪、轻罪的手段、说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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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诚尘在与张波。

据陈女士披露的一审判决书显示,叶诚尘在与张波交往后,多次表示不能接受张波的子女,二被告人为达到结婚目的,多次共谋以制造意外高坠方式杀害张波的亲生子女。张波最终在叶诚尘的逼迫下,罔顾人伦、泯灭人性,将自己的亲生子女从15层高楼扔下,致两名无辜未成年人死亡。

判决书中提到,案发后,张波拨打120急救电话,在坠楼现场撞地痛哭,以掩盖罪行。张波、叶诚尘删除各自的微信聊天记录并串供,妄图逃避罪责。张波、叶诚尘虽当庭口头表示认罪,但并未真正认罪、悔罪,且庭审中叶诚尘拒不供述主要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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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

南都此前报道,12月28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波、叶诚尘故意杀人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波、叶诚尘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某某的撤诉申请,依法裁定准许。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波与被告人叶诚尘共谋,采取制造意外高坠方式,故意非法剥夺张波两名亲生未成年子女的生命,致二人死亡,张波、叶诚尘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

在共同犯罪中,张波积极参与共谋,设计将女儿接到家中,直接实施杀害两名亲生子女的行为;叶诚尘积极追求二被害人死亡的发生,多次以自己和家人不能接受张波有小孩为由,催促张波杀死两名小孩,并在张波犹豫不决的情况下,逼迫张波实施杀人行为,最终促使张波直接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行为,与张波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相当。

法院认为,二被告人的行为突破了法律底线、道德底线、人伦底线,作案动机特别卑劣,主观恶性极深,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应当严惩。

采写:南都记者 马铭隆

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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