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维平拐卖儿童二审案维持死刑判决!申军良获赔3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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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12-29 13:31

近日,被拐孩子申聪的父亲申军良拿到了张维平等人拐卖儿童案的二审判决书。12月29日,申军良告诉南都记者,二审维持了一审法院刑事部分的判决,张维平、周容平被判死刑,该案另有二人被判无期徒刑,一人被判有期徒刑十年。此外,二审判决张维平、周容平等5人连带赔偿申军良夫妇物质损失3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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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张维平等人拐走的其中一名儿童。

据申军良提供的二审判决书,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法院对张维平、周容平、杨朝平、刘正洪、陈寿碧的定罪量刑。张维平、周容平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杨朝平、刘正洪判处无期徒刑;陈寿碧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

针对申军良提出的民事赔偿部分,二审判决书显示,撤销一审法院关于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申军良夫妇的诉讼请求,判决张维平、周容平等5人连带赔偿申军良夫妇物质损失39.5万元。

南都此前报道,2005年申军良的儿子申聪在广州增城被拐。2020年3月6日晚,广州警方通报,广州增城被拐15年的少年申某被找到了。这个孩子就是申聪。3月7日19时许,广州警方安排了申军良夫妇与失散多年的儿子团聚。不久后,申军良带孩子申聪回到济南的家。

然而,与申聪同案的还有其他8名被拐儿童。2018年12月2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起拐卖儿童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张维平、周容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杨朝平、刘正洪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陈寿碧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一审判决后,被拐儿童申聪的父亲申军良选择上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希望赔偿相关生活费、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

采写:南都记者 敖银雪

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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