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打码曝光车窗抛物,惠州交警鼓励市民举报车窗抛物等行为

南方都市报APP • 惠州大件事
原创2021-12-31 16:59

近日,惠州交警抓拍到多起车窗抛物违法行为,并不打码实名曝光一不文明行,看看是谁“光荣”上榜!

粤LX801A车窗抛物.gif

12月22日8时26分,惠州大道与大湖溪大道路口,粤LX801A白色小车驾驶人车窗抛物。

赣B92201车窗抛物.gif

12月28日7时56分,惠州大道与大湖溪大道路口,赣B92201灰色小车后排乘客车窗抛物。

上述车窗抛物违法行为均已被监控拍摄并录入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向道路上抛撒物品。惠州交警将依法对当事人予以处罚。

车窗抛物危害大,害人害己还违法。据惠州交警介绍,车窗抛物危害有很多。

一是分散驾驶人注意力。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往车窗外弹烟灰、吐痰或是抛出易拉罐等小动作易分散驾驶人的注意力,容易碰到方向盘,导致车辆失控,从而与前方车辆发生碰撞,危及他人和自身安全。

二是可能酿成后车事故。后车发现前车抛物时,后车驾驶人会受惊或为躲避垃圾紧急换道从而发生道路事故。前面车子突然扔出矿泉水瓶等硬质垃圾时,极有可能因风速和加速度等原因直接撞击后车,如砸到后车挡风玻璃,这时这些垃圾就可能变成一个个“炸弹”。如果是类似垃圾袋、纸张之类的软垃圾则随着风速会飘起来,瞬间阻挡后车视线,导致追尾或刮擦事故的发生,甚至有可能车毁人亡。

三是给道路清洁增加负担与隐患。车窗抛物不仅影响城市环境,而且还会给环卫工人带来诸多的不安全因素。无论是城市道路还是高速公路,掉落的垃圾通常难以清理,环卫工人常常提着清洁工具在车流中与飞驰的汽车擦肩而过,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如在路上也遇到车窗抛物此类影响安全行驶的行为,不要犹豫,请立即举报,可向辖区中队或者选择“惠州交警”微信、微博、抖音等任一方式进行举报。

采写 南都记者 张嘉培 通讯员 钟桢

编辑:张嘉培

南都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授权联系方式
banquan@nandu.cc. 020-87006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