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将女婿家灭门案再审判处死刑后:被害人亲属称高兴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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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12-31 11:38

12月31日,南都记者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对原审被告人张志军故意杀人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志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现场见证宣判的被害人一方近亲属向南都记者表示,虽然再审判决就是他们所希望的结果,但他们怎么都高兴不起来,因为三名亲人已经永远离去。他们表示未在宣判现场见到张志军家属,只是通过电视屏幕看到张志军本人,法院宣判其死刑时,“没看出来他有什么大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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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

南都此前报道,2019年1月10日,四川成都彭州一住宅区内,约60岁的男子张志军持刀刺死了女婿邹某及亲家夫妇邹某海、杨某芬三人。2019年12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张志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裁判文书显示,张志军上诉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死缓。此后,三名死者的近亲属对二审庭审及判决结果均未及时告知、且谅解意见由被告人之女张某出具等方面均提出质疑,引发社会关注。

今年4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张志军故意杀人案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8月20日,该案在四川省绵阳监狱再审开庭,庭审历时6个小时。12月31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指出,原审被告人张志军不能正确处理女儿家庭纠纷,杀害邹某三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张志军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所犯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张志军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故依法改判张志军死刑。

对张志军的死刑判决将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采写:南都记者 林子沛

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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