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江秋莲起诉刘鑫案一审判决原告胜诉。宣判结束后,江秋莲在法院外表示,自己当天在背包内带着江歌遇害当天的衣服到庭迎接宣判,判决书证实刘鑫锁门的行为属实。江秋莲表示,虽然对赔偿结果不太满意,但对女儿的行为被认可感到欣慰,准备启程到江歌的墓前“告诉”女儿这一结果。该案原被告双方目前暂未透露是否上诉。
据南都此前报道,2016年11月3日凌晨,就读于东京法政大学的中国留学生江歌,被闺蜜刘鑫(后改名: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被告人陈世峰后因犯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被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判处有期徒刑20年。
对于案发时刘鑫在江歌遇害时拒开门的争议行为,2018年10月15日,江歌的母亲江秋莲对刘鑫提起诉讼。2021年4月15日,该案在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开庭,原告提出民事赔偿207万,刘鑫的代理律师做无责抗辩。该案法官宣布双方分歧较大,择期宣判。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南都记者注意到,法院提到,需要指出的是,江歌作为一名在异国求学的女学生,对于身陷困境的同胞施以援手,给予了真诚的关心和帮助,并因此受到不法侵害而失去生命,其无私帮助他人的行为,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相契合,应予褒扬,其受到不法侵害,理应得到法律救济。
采写:南都记者 黄驰波
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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