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函:教师年终奖补不低于公务员,落实不到位挂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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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2-01-11 14:16

南都讯 记者宋凌燕 发自北京 1月11日,据教育部新闻办消息,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省(市、区)发出提醒函,要求各地切实抓好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简称“不低于”)落实工作,在发放2021年年终奖励性补贴及安排2022年度财政预算时,确保“不低于”持续落实落地。

南都记者注意到,2020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办曾把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保障情况作为重点内容进行督导,当年,全国所有县(市、区)均实现“不低于”的目标。

然而,2021年初,一些地方在考虑给公务员普遍发放奖励性补贴时没考虑义务教育教师,当时国务院教育督导办也专门发布提醒,要求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继续高度重视“不低于”目标的实现,防止问题反弹。

据悉,今年的提醒函提出三条明确要求:

一是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列为政府必保支出。各地要强化省级统筹,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待遇保障长效机制和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落到实处,持续兑现“不低于”。

二是畅通民意渠道。省、市、县三级政府都要建立和畅通教师投诉、举报渠道,让教师有渠道了解政策、有平台合理投诉、有机会消除误解。特别是在发放2021年年终公务员和教师奖励性补贴时,要加强政策沟通、把解释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各省要加强监测和核查,对个别未实现“不低于”或者新欠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县(市、区),严格执行《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在提醒函中,国务院教育督导办明确,2022年将继续密切关注各地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将实行挂牌督导。

编辑:梁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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