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母亲称网络带货是要赚钱维生!等凶手回国后会继续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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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2-01-11 21:03

“闺女,你看,妈妈做到了。”1月11日,案件宣判第二天,日本遇害中国留学生江歌的母亲江秋莲通过个人微博发文透露,她从山东青岛赶到北京为代理律师团队赠锦旗。对于杀害女儿被日本法庭判刑20年的凶手陈世峰,江秋莲表示,等陈世峰回国,会继续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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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都此前报道,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69.6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南都记者注意到,判决书解释了该案的民事赔偿责任与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划分与认定。

法院审理认为,刘暖曦对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险,没如实向江歌进行告知和提醒,在面临陈世峰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之时,为自保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不顾,将江歌阻挡在自己居所门外被杀害,具有明显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法院对江秋莲主张的有证据支持的各项经济损失,酌情支持496000元。此外,刘暖曦事后发表刺激性言论,进一步伤害了江秋莲的情感,依法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根据行为情节、损害程度、社会影响,酌情判令刘暖曦赔偿江秋莲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

1月11日凌晨,江秋莲在个人公众号发文《一封特别感谢信》,对其律师团队致谢,称后者在自己历经多位律师炒作、走投无路之际,接下了案件的代理。江秋莲表示,感谢信在2021年4月15日开庭结束后,就曾想发布。

1月11日上午,江秋莲赶到北京,在媒体见面会上,对于外界询问网络带货一事,江秋莲直言,自己需要赚钱维持生活和法律诉讼,包括目前进行中的名誉权纠纷,以及对杀害女儿凶手、正在日本服刑的陈世峰的追诉。

据南都此前报道,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半个月后,东京地方法院宣布陈世峰撤诉,其被执行20年刑期。

江秋莲表示,等到2037年,陈世峰服刑出狱回到中国,自己会继续起诉后者。江秋莲的代理律师黄乐平认为,江女士有权追诉陈世峰,“接下来如何追责,要看当时江秋莲本人的意愿及当时法律政策的规定。”

对于涉外民事案件,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告诉南都记者,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我国法院有权管辖涉外侵权案件,根据现行民法典第188条,诉讼时效为三年,最长20年。丁金坤认为,鉴于陈世峰目前还在日本服刑,“应该属于特殊情况,可以考虑延长诉讼时效的。”

采写:南都记者 黄驰波

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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