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规划》提出,到2025年,我国数字经济迈向全面扩展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
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规划》首先对“数字经济”进行了定义,指出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是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促进公平与效率更加统一的新经济形态。
《规划》指出,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深刻变革,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十四五”时期,我国数字经济转向深化应用、规范发展、普惠共享的新阶段。
《规划》梳理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现状指出,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7.8%。当前,我国信息基础设施全球领先,产业数字化转型稳步推进,新业态新模式竞相发展,数字政府建设成效显著,数字经济国际合作不断深化。
与此同时,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关键领域创新能力不足,产业链供应链受制于人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群体间数字鸿沟未有效弥合,甚至有进一步扩大趋势;数据资源规模庞大,但价值潜力还没有充分释放;数字经济治理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目标。到2025年,数字经济迈向全面扩展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初步建立,产业数字化转型迈上新台阶,数字产业化水平显著提升,数字化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等,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展望2035年,数字经济将迈向繁荣成熟期,力争形成统一公平、竞争有序、成熟完备的数字经济现代市场体系,数字经济发展基础、产业体系发展水平位居世界前列。
《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的主要指标,其中涉及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工业互联网、电子商务和在线政务等具体领域。包括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普及率提升至45%,电子商务交易规模过46万亿元,在线政务服务实名用户规模过8亿等。
“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的主要指标
为达目标,《规划》部署了八方面重点任务。包括优化升级数字基础设施。加快建设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推进云网协同和算网融合发展,有序推进基础设施智能升级。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强化高质量数据要素供给,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创新数据要素开发利用机制。大力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全面深化重点行业、产业园区和集群数字化转型,培育转型支撑服务生态。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增强关键技术创新能力,加快培育新业态新模式,营造繁荣有序的创新生态。
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效能,提升社会服务数字化普惠水平,推动数字城乡融合发展。健全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强化协同治理和监管机制,增强政府数字化治理能力,完善多元共治新格局。着力强化数字经济安全体系。增强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提升数据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各类风险。有效拓展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加快贸易数字化发展,推动“数字丝绸之路”深入发展,构建良好国际合作环境。围绕八大任务,《规划》明确了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优化升级等十一个专项工程。
出品:南都科创工作室
采写:南都记者 徐劲聪
编辑:徐劲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