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退役军人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12月24日起施行。南都记者了解到,这是去年1月1日《退役军人保障法》正式施行后,首次将逐月领取退役金作为新的安置方式纳入。
《办法》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南都记者梳理时发现,《办法》对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方式的适用条件、安置去向、退役金发放及调整、地区补助、养老医疗待遇等作了系统规范。
其中提到,退役金区分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后两个阶段发放。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按照规定逐月发放退役金;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等养老保险待遇,并继续保留一定比例退役金发放终身。
《办法》坚持突出服役贡献、体现尊重优待、鼓励就业创业、融入社会保障的原则,除退役军人的服役年限之外,立功受奖情况、服役地区及岗位也直接影响退役金发放标准,满足一定条件时可实现增发。
不适用超过50周岁且可作退休安置的退役军人
哪些人符合领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要求?《办法》第二条提到,适用于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官和退役军士。
第五条 大校以下军官退役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本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以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
(一)担任军官满16年的;
(二)担任军士和军官累计满16年的;
(三)服役满20年的;
(四)直接选拔招录军官、特招入伍军官晋升(授予)少校以上军衔后达龄退役的。
第六条 军士退役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本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以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
(一)担任军士满16年的;
(二)服役满18年的;
(三)晋升(授予)四级军士长以上军衔后,在本衔级服役满6年且服役累计满14年的。
南都记者观察到,出现以下五种情形时,军官、军士不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一是超过50周岁且可以作退休安置的;二是因伤残可以作退休安置或者经医学鉴定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三是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留党察看期未满的;四是被开除党籍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五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不宜作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的。
满足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人什么条件下会停发?当退役军人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者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自被录用、聘用下月起停发退役金,其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转移接续。当退役军人违法犯罪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中止、降低或者取消退役金,其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建立退役金调整机制,保留一定比例发放终身
退役金发放标准是什么?退役金根据担任军官、军士年限,按照计发基数一定比例确定。据悉,退役金依照《办法》出台当年军人工资、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退役金计发基数,具体计发比例如下:
(一)担任军官满16年或者担任军士和军官累计满16年的退役军官,退役金按照计发基数的60%确定;超过16年的,每多1年计发比例增加2%;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规定,不满16年的,每少1年计发比例减少2%。
(二)担任军士满16年的退役军士,退役金按照计发基数的50%确定;超过16年的,每多1年计发比例增加2%;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三项规定,不满16年的,每少1年计发比例减少2%。
来源:退役军人事务部官网
在此基础上,建立退役金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参照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和频次,调整退役金。
南都记者观察到,《办法》第九条提到,退役金区分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后两个阶段发放。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按照规定逐月发放退役金;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等养老保险待遇,并继续保留一定比例退役金发放终身。
到达退休年龄后,退役金有何变化?《办法》第十六条提到,当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保留当月退役金(含艰苦边远地区补助)的一定比例,自下月起按照规定发放终身。
其中,担任军官、军士16年的保留20%,每多1年保留比例增加1%,每少1年保留比例减少1%,保留比例不超过25%。在海拔3500米以上地区服役且安置在该类地区的,在该类地区每服役1年保留比例再增加1%,最多不超过10%。
立功受奖、艰苦偏远地区、特殊岗位可增发退役金
值得关注的是,退役金发放标准不仅限于依照服役年限,退役军人服役时的立功受奖情况、服役地区及岗位也直接影响退役金发放标准,满足一定条件时可实现增发。
《办法》提到,对获得军队功勋荣誉表彰,以及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的退役军官、退役军士,按照计发基数一定比例增发退役金。
其中,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的,计发比例分别增加2%、4%、8%;获得勋章、荣誉称号的,计发比例增加15%。多次获得功勋荣誉表彰的,计发比例可以累加,累加比例不超过15%。
来源:退役军人事务部官网
除此之外,对于艰苦边远地区及特殊岗位服役,在西藏自治区、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服役满10年的,计发比例增加5%。在飞行、舰艇、涉核岗位服役满10年的,计发比例增加5%。安置地符合图片内地区且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发放地区补助。
退役军人依军衔、贡献可享受着制式军装参加重大庆典活动
在政治待遇方面,退役军人还能着制式军装出席活动吗?答案是可以。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相关待遇保障第十九条提到,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人,依据其军衔等级、服役贡献等享受着制式军装参加重大庆典活动,以及去世后根据条件安葬在军人公墓等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的政治待遇。
2018年5月,新修订的《内务条例》将“军人非因公外出着便装”更改为“军人非因公外出着军装,也可以着便装”。一年后,退役军人事务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应邀以退役军人身份参加大型活动着装办法(试行)》,明确应邀以退役军人身份参加大型活动时,按照活动组织单位要求,可着按军队规定个人留存的服役期间装备的制式服装、现工作岗位制式服装、正装(或少数民族盛装)。
刚施行满一周年的《退役军人保障法》中也提到,国家、地方和军队举行重大庆典活动时,应当邀请退役军人代表参加。被邀请的退役军人参加重大庆典活动时,可以穿着退役时的制式服装,佩戴服现役期间和退役后荣获的勋章、奖章、纪念章等徽章。
实习生赵姬 南都记者潘珊菊发自北京
编辑:潘珊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