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驾校“刷脸才能学车”,专家:强制人脸识别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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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2-01-14 22:15

“刷脸才能学车”,在多地成了政府推行、驾校实施的强制行为。据了解,不少驾校在车上安装人脸识别计时系统,在学车过程中每隔一段时间会抓拍学员照片进行比对,保证学员本人培训时间达到国家规定。

驾校强制刷脸行为是否合法?法学专家向南都记者表示,驾校要求学员刷脸与公共利益关系并不大,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这一行为不合法。另外,对于政府强制推行驾校刷脸打卡的行为,专家表示,“这种政府行为实际上是将管理上的便利放到了首要位置,没有考虑行政相对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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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刷脸才能学车,政府部门称是“硬性要求”

近日,一位成都市民在人民网的“领导留言板 ”向成都市金牛区委书记留言,称成都市某驾校要求学员录入人脸才可以练车,并强制要求学员为人脸识别系统付费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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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驾校是否强制“刷脸练车”,记者通过网络公开电话联系到该网友所在驾校。对方称,学员可以选择“计时培训”和“不计时培训”,“正常计时培训的学费是2800,不计时是3800。”该工作人员透露,实名打卡计时是全市统一要求,培训时长达到标准后,才可以参加驾考。而对于“不计时培训”,该工作人员遮遮掩掩表示会“走关系”,“你不用管我们怎么搞,说出来那就违法了。”

南都记者查询到,早在2014年,我国就出台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国家标准,明确要求所有驾校的教练车都必须安装计时设备。达到培训时间后,学员才可以参加考试。但该国家标准并未要求用人脸识别作为计时打卡的手段。

随后,记者致电上述驾校所在的成都市武区的住房建设与交通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规定,2021年10月以后在驾校报名的学员,都必须通过人脸识别打卡计时。记者提出人脸识别是否必要的疑问时,该工作人员说:“系统会时不时地给你照一张相,然后要审核是不是确实是你本人在练车,照相是肯定要照的。”

记者注意到,去年,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与省公安厅下发通知,自2021年10月1日起,要求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交管服务平台自动核查学员培训情况,将培训监管平台审核合格的结果作为预约考试的依据”,并督促驾校推行计时培训。不过,该文件并未明确要求使用人脸识别。而根据上述工作人员的说法,人脸识别在成都市是“硬性要求 ”。

学员被抓拍的人脸照片存在哪里?谁可以读取?对于这些问题,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不同驾校会使用不同厂商的第三方计时系统,照片首先会被上传到这些系统中,系统自动审核是否为本人以及是否达到要求的时长,达到规定时长后系统会通过后台上传至相关政府部门。“所有的第三方计时系统都会连到我们政府的系统。我们这边必须要看到你们(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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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政府在驾校推行人脸识别计时系统

南都记者注意到,近几年,“刷脸学车”不是个例,已在多地变成政府部门的强制要求,并有蔓延之势。

早在2015年,南京就宣布在驾校全面推广人脸识别打卡系统,驾校学员不仅要指纹打卡,还要定时进行人脸识别。

杭州也是较早推行“刷脸学车”的城市之一。2017年7月,杭州市机动车服务管理局要求,从7月17日开始,杭州所有驾校都将使用云从科技的人脸识别系统。据浙江电视台报道,“学员在培训前,需要拍摄不同角度的五张照片,形成人脸模板,存储到系统当中。当学员在车上签到或者签退时,车载设备将下载该人员的人脸模板,和当前实时采集的图像进行比对,确保‘人证一致’才可以学车。”并且,杭州市机动车服务管理局表示,在学车过程中,摄像头每隔10分钟,就会抓拍教练和学员的照片进行人脸比对。

几年间,济南、郑州、泉州、哈尔滨、成都、武汉等多个城市都曾陆续推广“刷脸学车”。人脸识别计时系统的运作方式也大致相同,例如,长江日报去年报道,武汉驾校计时系统将“练途中抓拍,全程验证身份”。从各种报道中可以看出,“避免串卡培训、教学离岗”是多地在驾校推行人脸识别系统的主要原因。但强制人脸识别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却鲜少被提及。

在落实国家“计时培训”要求时,也有一些城市没有用人脸识别系统,而是采用其他替代方式。记者致电北京某驾校时,对方告诉记者,计时打卡只需刷身份证就可以。更多的城市采用指纹验证,且比人脸识别更早使用,但指纹验证存在被破解隐患。据2013年泉州媒体报道,当地多家驾校订做指纹膜代打卡,帮助学员逃避学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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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驾校人脸识别违反了“必要性”原则

那么,地方政府部门或驾校是否有权利强制学员进行人脸识别呢?对此,南都记者采访了清华大学法学教授劳东燕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郭锐。两位教授都表示,这种强制刷脸是不合法的。

去年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下称个保法)提出了个人信息处理的基本原则。郭锐认为,驾校使用人脸识别违反了必要性原则,“(使用人脸识别)可以降低监督成本,但驾校为了降低监督成本而采取的措施和公共利益的关联并不大。”

最高院发布的《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四条也指出,信息处理者不得要求自然人同意处理其人脸信息才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或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自然人同意处理其人脸信息。强制“刷脸学车”城市的相关部门和相关驾校的行为也违反了这一规定。

“因此,如果学员不愿进行人脸识别,驾校应该提供其他方式对其进行验证”,郭锐表示,“学员和驾校之间是合同关系,如果驾校因为学员不使用人脸识别就解除合同,那么这是一个不正当理由。”

劳东燕则表示,地方政府的强制行为并未获得法律的授权,“比如说公安部门获得了《身份证法》的授权,据此可以要求居民在申领身份证时提供指纹”,同时也没有征求用户同意,使自己的行为取得合法性,“使用人脸识别应让用户知情并取得用户的单独同意,此外,还需要事先做风险评估,并告知用户收集和处理人脸信息可能带来的风险。”

根据武区住房建设与交通局的说法,人脸识别在成都市属于硬性要求。郭锐认为,如果这一情况属实,该行为属于行政违法。劳东燕认为,这种政府行为实际上是将管理上的便利放到了首要位置,没有考虑行政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在进行人脸识别之前)都没有明确告知学员具体收集了什么信息、相关信息保存在哪里、保存期限是多久,如果学完车如何申请删除等,现在个保法规定用户对自己的个人信息享有删除权,但在信息保存等情况都不透明的情况下,学员该如何行使这种权利?”

对于郭锐“应提供其它验证方法”的观点,劳东燕表示认同,“如果需要认证身份,可以像公园年卡一样,用刷身份证的方式来进行,同时把严最后环节的驾驶技能考试。毕竟,最为重要的是,学员是否真地学到了合格的驾驶技能。搞不懂为什么非要用人脸识别。”


采写:南都记者李娅宁 见习记者胡耕硕

编辑: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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