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传部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摄制的五集电视专题片《零容忍》第二集《打虎拍蝇》播出。该专题片披露了大量贵州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王富玉敛财细节。值得注意的是,该专题片还披露,王富玉陷入了“茅台腐败”。
据了解,茅台酒是贵州独有的稀缺资源,在贵州任职的王富玉自然也不会放过利用这个资源的机会。除了利用权力为儿子王斌获取茅台专卖店经营资格,他还违规获取大量茅台精品酒指标,赚取巨额利润。
2014年,茅台集团在三亚投资开发一家度假酒店,商人沈某请托王富玉帮忙承揽项目建设,王富玉安排弟弟王富出面,与沈某以“合作”为名在前台办事,自己藏身幕后运作。
按照王富玉的指示,王富前往海南,陪同沈某请茅台集团项目负责人高守洪(原茅台集团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吃了顿饭,席间给王富玉拨了个电话。高守洪回忆,当时王富玉在电话中暗示其“帮助”商人沈某。
随后沈某顺利中标,王富以“合作方”名义坐收45%的利润分成。2015到2020年之间,沈某按照约定陆续将钱转给王富。据王富介绍,这笔钱总共约有六千多万,这么多钱交给王富玉也没办法处理,他先“就替哥哥保管”。
2021年2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布王富玉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同年8月,王富玉被开除党籍,通报指其“直至退休后仍大肆收钱敛财”,专题片则称其为“期权式腐败”。
2021年1月17日,据天津一中院消息,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的贵州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王富玉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王富玉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同时,对王富玉受贿所得及收益和用于抵缴受贿所得的财物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王富玉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另外,2020年3月,高守洪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8年下半年,高守洪利用担任茅台股份公司总经理助理,茅台高新置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地产项目合作、物资供应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资料来源:天津一中院官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南都记者 贝贝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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