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起“青花椒”商标侵权纠纷案二审改判。1月20日,曾因店招中有“青花椒”字样被诉侵权的成都龙泉驿区龙泉街办馋猫鱼火锅店店主张先生告诉南都记者,他于19日收到二审判决书,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诉求。“终于可以安心地过个年了。”
张先生的店铺招牌。
二审认定被诉火锅店对“青花椒”系正当使用
南都此前报道,2021年末,四川多家餐馆经营者因店名、菜单中含有“青花椒”字样,被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起诉侵害商标权。张先生也是其中之一,其因店铺招牌上写有“重庆青花椒鱼 活鱼自助”字样被起诉。2021年11月26日,该案在成都中院一审开庭。12月中旬,他收到判决书,被判立即停止在店招上使用“青花椒”字样的标识,并赔偿万翠堂公司3万元。
因不服一审判决,张先生随即提起上诉并获法院受理。2022年1月14日,四川高院开庭审理这起商标侵权纠纷案。张先生的代理律师称,青花椒是一种常见调味品的通用名称,该店招牌中的“青花椒”是作为菜品名称使用,体现菜品用料及经营特色,不应被认为构成商标性使用,申请撤销一审判决。
1月20日,张先生告诉南都记者,他于前一日收到二审判决书,“赢了!”
其向南都记者出示的判决书显示,四川高院审理认为,馋猫鱼火锅店对“青花椒”字样的使用系正当使用,“馋猫鱼火锅店实体店店招、美团网站店铺名称上含有的‘青花椒’字样与万翠堂公司涉案商标中含有的‘青花椒’文字及呼叫相同,但馋猫鱼火锅店在其实体店店招上的‘青花椒’字样左上方附加‘馋猫’,‘青花椒’之前使用‘重庆’二字,后面带有‘鱼 活鱼自助’文字,‘青花椒’与‘重庆’‘鱼 活鱼自助’在字体、字号、色彩、高度等方面均保持一致,没有将‘青花椒’三个字单独突出使用;其在美团网站店铺名称也没有将‘青花椒’三个字单独突出使用,均是与其他标识一并使用,与万翠堂公司的涉案商标存在明显差异。”
四川高院审理认为,馋猫鱼火锅店使用的标识中的“青花椒”字样系对其提供的特色菜品鱼火锅中含有青花椒调味料的客观描述,并非商标性使用,其使用方式亦符合经营惯例。“万翠堂公司作为餐饮行业经营者,亦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法行使权利,对馋猫鱼火锅店就‘青花椒’字样的正当使用和诚实经营行为,无权干预和禁止,其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支持。”
最终,四川高院判决撤销成都中院此前的一审判决,驳回万翠堂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胜诉火锅店主称接下来将申请注册自己的商标
“辛苦一年了,这下终于能安心地过个年。”接到南都记者电话时,张先生正在餐馆厨房里做鱼。能在春节前获得胜诉判决,他非常开心。“从去年被起诉以来,我始终没有改过招牌。希望新的一年生意越来越好。”
张先生告诉南都记者,通过这次事件,他也更加了解到商标的重要性,接下来他打算申请注册自己的商标。
事实上,这已是第二起二审获得改判的“青花椒”商标侵权纠纷案。南都此前报道,1月13日,四川高院开庭审理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成都温江五阿婆青花椒鱼火锅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二审判定该火锅店店招中“青花椒”字样系正当使用,不构成侵权,当庭宣判撤销一审判决。
张先生和五阿婆青花椒鱼火锅店店主邹先生曾于同日一审开庭、获同样判决结果并提起上诉,二审开庭也只相差一天。张先生向南都记者表示,邹先生二审胜诉的消息曾给了他更多信心。如今,张先生在朋友圈分享自己胜诉的喜悦时,邹先生也为他点了赞。
南都记者注意到,“青花椒”商标侵权纠纷案二审改判,也被写入四川高院工作报告。1月19日,在四川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四川高院院长王树江作工作报告时表示,四川法院加大川果川菜、川酒川茶的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服务产业兴农。其列举了多个典型案例,包括“妥善处理‘青花椒’商标纠纷案,依法认定经营者正当使用不构成侵权。”
采写:南都记者 刘苗
编辑:张亚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