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南都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沃尔玛(北京)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旗下两家分公司新增处罚信息。据悉,其亦庄山姆会员商店因销售的某品牌干酪中含有细线状黑色异物,被罚款5万元。而延庆妫水北街分店因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小于其标注净含量,被罚款165元。
处罚公告显示,2021年7月25日至7月28日,沃尔玛(北京)商业零售有限公司亦庄山姆会员商店销售的“萨陀牌金装干酪”内包装中含有细线状黑色异物。该商品共被销售11件,共1617元。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沃尔玛(北京)商业零售有限公司亦庄山姆会员商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故没收其违法所得1617元,并处以罚款5万元。
此外,沃尔玛(北京)商业零售有限公司的另一家店也被处罚。南都记者注意到,沃尔玛(北京)商业零售有限公司延庆妫水北街分店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小于其标注净含量。处罚公告显示,该批产品每瓶售价5.50元,共销售30瓶,共计165元。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沃尔玛(北京)商业零售有限公司延庆妫水北街分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故对其罚款165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沃尔玛(北京)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法定代表人方晓峰,注册资本960万美元,经营范围包括热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蛋糕)、自制饮品制售等。
采写:实习生 曾汉 南都记者 杨天智
编辑:张亚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