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楼加装电梯却遭分包烂尾!法律专家详解:承包方已属违法

南方都市报APP • 记者帮
原创2022-01-28 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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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黄埔区大沙地东204号的业主张先生向南都“记者帮”反映,2020年底,他们住的楼房经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决定加装电梯。在和电梯公司签订合同后,业主按期支付款项,不曾想电梯建到一半却彻底停工。记者帮介入后,施工方负责人表示一周后可继续施工。但眼看春节临近,张先生重新联系记者称,电梯仍处于烂尾状态,未见有人施工。

此前报道:

承包公司将项目分包,自称工地都没去过

据张先生此前反映,经人介绍及现场考察公司,业主与广东光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辉公司)签订总承包合同,双方约定施工周期为180天,支付金额约70万。签订合同后,业主按合同日期支付了一笔笔款项,加装工程也按计划施工。去年5月份,电梯曾在加装到一半时停工过。经几方协商,施工方再三承诺不会有类似事件发生。但不曾想,两个月后,工程迎来彻底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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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此前走访施工现场看到,建筑垃圾堆积满地。

业主纷纷上报居委、街道办及拨打12345寻求帮助。随后业主又得知,该地址加装电梯还没有办理开工备案,属于违法建设。至于停工原因,“对方说的也不是很清楚,只知道光辉公司将电梯分包给了其他公司做,其他公司做一半就不做了,现在光辉公司也不管。”张先生告诉记者。

当时,工程承包方光辉公司有关负责人向南都记者称,确实将工程分包给另一施工方负责人刘先生,主要是刘先生跟业主对接,公司连工地都没去过。另外,工程款项已经全部转给刘先生,公司还替对方垫付了8万工资。施工方刘先生则告诉记者,因工人工资发放出现问题导致停工,已到街道办理开工备案,计划一周后可继续施工。

现场:电梯仍处于烂尾状态

近日,张先生重新联系记者称,电梯仍处于烂尾状态,根本未见有人施工。1月24日下午,记者重新走访大沙地东204号楼看到,加装楼体外围被围蔽起来,现场看施工进程与此前无异,仍然无人施工。

当天下午,记者联系光辉公司负责人,但电话一直未接通。施工负责人刘先生告诉记者,施工备案证已经办理完毕,但因临近年关,工人基本都回家过年,预计正月十五后才能施工。刘先生也坦言,工人工资发放仍有问题,“加装电梯项目的工钱已经给工人了,但上个项目的钱没给工人到账,导致工人连这个工程也不干了,不过已经跟他们说好了。”

针对施工方刘先生的说法,张先生直言不相信,“上次也是说马上开工,到现在还是没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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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重新走访大沙地东204号楼看到,现场仍然无人施工。

法律专家:

承包方属于违法转包

可追加施工方承担连带责任

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谭国戬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的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以及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分包:(二)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的”,光辉公司作为承包方,将部分工作交由不具备相关资质的公司完成的,属违法分包行为;将全部工作交由不具备相关资质的公司完成的,属转包行为,亦属违法行为。

据光辉公司所述,“期间主要也是业主跟刘先生对接施工细节、款项支付,我们连工地都没去过,也没有见过业主”,光辉公司极可能将电梯加装工程全部工作交予第三方(刘先生),属违法转包行为。

因此,在施工方擅自停工的情况下,光辉公司需对违法分包或转包行为负法律责任,筹建小组可同时主张施工方承担连带责任。因筹建小组与光辉公司未于《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纠纷解决方式,故,双方对电梯加装事宜如协商不成的,筹建小组可同时起诉光辉公司及刘先生,向工程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解决。除上述法律途径外,业主还可通过向加装电梯工程所属地的建设局、安监局、质监局等部门投诉与反映进行维权。

谭国戬认为,业主在与加装电梯的公司签订工程合同时,建议让加装电梯公司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等可证明其具有合法资质的证明,确保其资质符合施工内容,对资金实力、社会信誉和施工能力等全方位进行了解。同时,为避免违法转包、分包予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建议让承包方在合同中明确附上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如具体管理人员、具体施工队的施工人员、每个工程的项目经理等),业主积极核实上述人员的个人身份与加装电梯公司的关联性(如是否属于加装电梯公司员工等),做好项目管理人员的策划安排,同时做好施工管理过程中的签认、书面业务联系等事宜。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对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建立信用档案,制定动态监管办法,按照企业诚信情况实行差别化管理。因此,可以住建部的信用档案作为参考。此外,业主应向加装电梯公司落实施工备案等前期行政审批手续(报建、审批)的书面材料,并进行留存。


采写/摄影:南都、N视频记者 张思琦

编辑: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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