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荔湾区周门西街1号、2号的一楼住户向南都“记者帮”反映,两栋楼的周边原本建围墙30多年,在2021年11月,围墙随着周门片区改造工程而拆除。2022年1月,相关部门张贴公示称要对该围墙进行升级改造。两户一楼住户担心,重建围墙后成排电动车靠围墙停放,“万一起火,我们被围墙挡住,怎么逃生?”
2月10日,南都记者来到荔湾区周门西街1号、2号门前,这两栋老楼共8层,分别设两个独立的门禁口出入,一楼仅两家住户,其中一户安了商铺卷闸门,另一户门口的卷闸门刚卸掉。一楼业主阿珍(化名)和阿花(化名)表示,原本计划住改商,被城管责令整改后,“放弃做商铺了,准备恢复住宅”。
这两栋栋门前大约3米左右宽的空地,能见到一条窄且填有碎砖石的“沟渠”。阿花表示,这以前是围墙,有30多年了。去年11月,伴随周门片区改造工程的启动,包括这座围墙在内,附近不少老楼的围墙均被拆除。但此举遭到周门西街1号、2号楼上住户的反对,“他们怕有小偷,要求将原来的围墙重建。”阿花注意到,今年1月4日,由周门社区居委会张贴了《关于周门西街1号、2号微改造升级改造方案公示》,施工内容是对周门西街1号、2号围栏开展升级改造,并给出3个围栏方案,类似实体围墙柱和铁栅栏结合的风格。
但阿花和阿珍对此担心,害怕重新安装围墙会为一楼带来消防隐患。阿花称,如果重建围墙,楼栋的电动车会习惯在一楼靠墙停放,距离自家门口最近距离不足两米,“万一发生火灾,我们被围墙挡住,怎么逃生?”她们认为,小区防盗措施已做足,两栋楼均有独立的门禁,电梯也需要刷卡上下,额外加装围墙是多此一举。
阿珍出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表示,她曾向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请公开“荔湾区中山八路周门西街2号的整栋楼和围墙的规划报建资料及附图”,获得答复是同意公开,但围墙的规划报建资料,该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未制作或获取。阿珍认为,围墙没有报建,就是违建,“既然已经拆了,怎么能重建?”
阿珍向12345投诉此事,得到荔湾区政府的回复结果是“该址原来有围栏,因微改造拆除了该围栏,后大部分业主要求施工方恢复围栏,因该围栏在红线范围内,没有增加建筑面积,不需要规划报建”。1月,彩虹街道组织有关业主协商,相关围墙工程暂时搁置。
阿珍表示,在协调沟通时,有工作人员曾建议她“少数服从多数”,但因事关自家的消防安全,她没法妥协退让。为此,她在家门口曾和楼上多户发生激烈的争吵。
一楼住户称,围墙位置离他们家过近,担心有电动车停靠存在火灾隐患。
楼上的多名住户则告诉南都记者,他们都支持重建围墙。一名住户称,他们收集了重建围墙的业主签名,两栋楼的48户居民中,仅一楼的两户投了反对票,楼上有一户不愿投票,其余45户都投了赞成票。李阿婆称,“这围墙已经建了36年,建楼的时候就有了,怎么是违建?现在理应建回来!”
陈叔表示,这栋老楼居住者多数是退休人士,“建了围墙,自己一个大院,干净又安全!”围墙被拆的这段时间,有走鬼过来摆档,隔壁市场的电动车也在门口乱停放,“特别车子停在门口,我们老人家路都过不了。”
对此,彩虹街道办于2月15日回应称,周门西街1、2号周边是2021年下半年政府推动的周门片区微改造工程,属于政府规划之内拆旧更新,新建围墙的方案由周门居委进行了公示,超过了三分之二的居民同意。微改造施工方根据绝大多数居民的实际情况考虑,根据工期在近期开展相关围墙的更新工作。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邓刚律师表示,根据相关国家及广东省、广州市相关规划法律法规,在规划区内进行新建、扩建、加建、改建、危房原址重建各类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但无需申请的除外。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建设工程自身建设特点、性质、规模等,明确无需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范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内容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经原许可机关批准。原许可机关批准前应当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因此,相关单位或个人若认为已拆除的围墙需要重建的,应当根据围墙建设工程的特点、性质、规模等情况,核实是否需要办理规划许可,若属于需要办理规划许可范围的,应当先行办理相关许可,由主管部门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如果业主认为拟重建的围墙无须另行申请规划许可证,或认为规划部门将围墙认定为违法建筑导致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 杨婷
编辑: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