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5万!为打击偷渡外防疫情输入,潮州警方实行有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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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2-02-17 09:30

2月16日,广东省潮州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反走私反偷渡线索举报奖励通告,决定实行反走私反偷渡线索有奖举报。南都记者从潮州警方了解到,对举报走私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走私违法犯罪活动线索、举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线索、举报企业单位非法聘用外国人线索、举报“三非”外国人线索等八类情况,公安机关将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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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显示,为严厉打击走私、偷渡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扎牢常态化疫情防控“外防输入”防线,最广泛地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反走私、反偷渡治理行动,坚决防止非法入境人员从该市沿海登陆,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潮州市公安局决定实行反走私反偷渡线索有奖举报。

凡向潮州市公安机关提供潮州市范围内参与或从事走私活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等非法活动线索,公安机关尚未掌握且经查证属实,据此侦破走私、偷渡案件的,将予以奖励。

奖励标准方面,举报走私违法犯罪活动被认定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给予3万元以下奖励;举报走私违法犯罪活动被认定有违法犯罪事实协助查办的,给予2万元以下奖励;提供查办线索的,给予5千元以下奖励;举报走私有关单位、组织的,给予1万元以下奖励。

举报走私违法犯罪活动有特殊贡献的举报有功人员,给予5万元以下奖励;举报运送、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线索的,每查获1名组织者(俗称“蛇头”),给予1万元奖励;举报企业单位非法聘用外国人线索的,每查获1个企业单位,并查获10人以上(含10人)的,给予2万元奖励,少于10人以下的,给予1万元奖励;每查获1名“三非”偷渡者,给予1千元奖励,最多奖励1万元。

采写:实习生 张纯纯 南都记者 黄小殷

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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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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