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多地征集偷渡线索严防疫情输入:两地设百万举报奖励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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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2-02-17 18:54

2月17日,南都记者梳理发现,为进一步扎牢常态化疫情防控“外防输入”防线,广东珠海、中山、江门、潮州、梅州、汕尾等地开展打击走私、偷渡等违法犯罪治理行动,发动市民力量,征集相关举报线索并将给予奖励。其中,广东江门台山、新会两地各设立100万元举报奖励基金实行反走私、反偷渡线索举报奖励。惠州大亚湾对举报偷渡、走私线索的,最高奖励人民币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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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两地设立100万元举报奖励基金

南都记者注意到,2月17日,江门市台山、新会两地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设立100万元举报奖励基金实行反走私、反偷渡线索举报奖励。两地相关通告显示,对举报走私违法犯罪活动被认定违法犯罪的,给予最高3万元奖励;举报运送、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线索的,每查获1名组织者(俗称“蛇头”),奖励2万元;每查获1名偷渡者,奖励5千元,同一案件最高给予3万元奖励。

16日,潮州市公安局也发布通告表示,为严厉打击走私、偷渡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扎牢常态化疫情防控“外防输入”防线,最广泛地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反走私、反偷渡治理行动,坚决防止非法入境人员从该市沿海登陆,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潮州市公安局决定实行反走私反偷渡线索有奖举报。17日,潮州市公安局进一步通告,该通告自2月17日至5月16日,试行3个月。对举报参与海上偷渡行为的,每查处一人奖励1万元;举报组织、运送海上偷渡行为的,每查处一人奖励3万元;举报海上偷渡行为的,每查处1艘(辆)用于偷渡作案交通工具奖励5万元。

东莞市公安局也在严打海上偷渡行为,相关通告称,举报参与海上偷渡行为的,每查处一人奖励1万元;举报组织、运送海上偷渡行为的,每查处一人奖励2万元;举报海上偷渡行为的,每查处1艘(辆)用于偷渡作案交通工具奖励10万元。该通告自2月16日至4月15日试行2个月。

多地征集“蛇头”线索,惠州大亚湾最高奖50万

2月17日,中山市也在征集反走私反偷渡线索。据中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报,对举报走私违法犯罪活动被认定违法犯罪的,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举报运送、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犯罪线索的,每抓获1艘(辆)偷渡交通工具者,奖励5万元;每查获1名组织者(俗称“蛇头”),奖励1.5万元;每查获1名偷渡者,奖励5千元。

珠海市香洲区、金湾区、高新区、斗门区等近期均发布关于反走私反偷渡线索举报奖励的通告,有效期1年。凡举报走私违法犯罪活动被认定违法犯罪的,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举报运送、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线索的,每查获1艘(辆)偷渡交通工具,奖励10万元;每查获1名组织者(俗称“蛇头”),奖励3万元;每查获1名偷渡者,奖励1万元。

惠州大亚湾也重金征集线索。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发布通告称,凡举报参与、从事偷渡、走私人员或船只等线索的,内容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线索(视案情)最高奖励人民币50万元。此外,惠州惠东公安对提供线索查获有走私物品或抓获偷渡人员的,案件成立的先行奖励5万元,同时结案后再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金。

梅州市五华县公安局对提供偷渡线索的也有奖励,举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线索的,每查获1名组织者(俗称“蛇头”),奖励5万元;每查获1名偷渡者,奖励3万元。有关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5月31日。

汕尾市公安局在近期发布了征集走私线索的通告,根据《广东省反走私举报奖励办法》,市民可以举报相关线索,每起案件最高可获20万元奖励。

采写:南都记者 黄小殷 实习生 张纯纯

编辑:张亚莉,敖银雪,向雪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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