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香港特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举行简报会,公布“疫苗通行证”的具体执行安排。南都记者从会上获悉,“疫苗通行证”计划将从2月24日起实施,市民需要出示疫苗接种记录后才可进入商场、街市等场所。
香港一处流动疫苗接种站。图片来源:香港特区政府新闻网
香港特区食物及卫生局副秘书长蔡杰铭在会上表示,“疫苗通行证”计划将从2月24日起实施,市民需要出示疫苗接种记录后才可进入商场、街市等场所。第一阶段,即4月29日前,12岁以上者需要打一针疫苗才可入内。
香港特区政府此前指出,接种疫苗对预防新冠病毒感染者出现重症或死亡高度有效,推行“疫苗通行证”旨在提升疫苗接种率,巩固防疫屏障,尽快让香港市民回到正常生活。
香港特区政府网站资料显示,截至2月13日20时,全港市民合共接种了约1184万剂新冠疫苗。已接种最少一剂疫苗的市民约562万名,占全港12岁或以上人口的83%。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黄嘉丰
编辑:张亚莉,向雪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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