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富安娜家居用品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安娜”)新增一条行政处罚公告。富安娜因“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销售含油率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被子,构成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没款合计10728元。
图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据悉,富安娜品牌相关公司不是首次被罚。去年10月,其北京营销公司因违反《价格法》相关规定,被罚5万元;同年8月,同公司因构成折扣商品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价格欺诈违法行为,被罚5万元。
销售的千元被子
含油率不合要求
行政处罚内容显示,富安娜销售的产品名称为“绚彩印花抗菌空调被/花溪月/标准/蓝“、规格:203cm*229cm”、“面料:100%棉”、“等级:合格品”、“执行标准:GB/T22796-2009”、“零售价1180元”。莱赛尔印花水洗夏被/绿影仙踪/标准/绿”、规格型号:203cm*229cm、203cm*229cm“面料:100%莱赛尔纤维”、“等级:合格品”、“执行标准:GB/T22796-2009”、“零售价1980元”的被子进行检测,检测的产品含油率不符合GB/T22796-2009标准要求。复检结果维持原结论。
据悉,当事人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货值金额为15200元,违法所得为1608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市场监管部门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9120元;没收违法所得1608元; 罚没款合计10728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含油率越高,越容易沾染灰尘,油脂易变质并产生异味。有专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含油率项目不合格主要原因可能是有些化纤填充物加工企业使用工艺不当,加入过量的油剂造成含油率超标。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显示,在蚕丝被抽检中,填充物含油率是蚕丝被内在质量考核指标,含油率过高,丝绵易泛黄,油脂腐败,易产生异味,影响使用。
构成折扣商品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价格欺诈违法行为等
富安娜不是第一次被罚
南都记者查询到,此次不是富安娜第一次被罚。据“信用中国”,北京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营销有限公司曾两次被行政处罚。2021年10月,其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被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警告和罚款50000元。
图源信用中国。
同年8月,北京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营销有限公司也因构成折扣商品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价格欺诈违法行为,违反《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有关规定,被罚5万元,并被处以警告。经查,其2021年6月30日在营业场所开展促销活动中,促销宣传页上显示的4件促销商品折扣幅度、价格与实际售价不符。
图源信用中国。
据富安娜官网,“富安娜”品牌的母公司为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是一家集研发、设计、生产、营销和物流于一体的综合型家居企业,并于2009年12月在深圳股票市场上市,分别在深圳龙华、江苏常熟四川南充、广东惠东江苏宝应建立五大生产物流基地。
采写:南都记者 肖韵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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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韵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