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结束不久的2022年北京冬奥会中,人们不仅见证了竞技体育的荣耀与拼搏,也通过5G、8K、VR、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向全世界展现了中国“科技冬奥”的魅力。这场“冰雪之约”让更多人意识到中国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与深刻影响。
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指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存在缺乏统筹设计,法律制度供给不足,立法结构和体系过于分散,数字经济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并带来相关提案。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受访人供图)
具体来说,现有数字经济管理机构和权限比较分散,尚未建立统一的数字经济治理框架和规则体系,机制的系统性、管理的及时性和制度措施的科学性都有待加强。另一方面,我国数字经济基本法律缺位——尤其关于数据产权等核心问题。
今年1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目标之一是“协调统一的数字经济治理框架和规则体系基本建立”“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因此,皮剑龙建议设立“国家数字经济工作局”,作为中央统筹数字经济发展的管理协调机构,主要职能包括:统筹谋划全国数字经济发展,组织实施数字经济建设;指导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各行业领域信息化建设、新型基础设施体系构建;加强数字产业监管,对公共数据实行集中管理;对数字经济领域人财物资源进行统筹安排;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释放和促进数字经济生产力,调整和适应数字经济生产关系,服务和促进数字经济生产关系发展。
他还在提案中指出,为了打破数字经济的政策障碍和体制瓶颈,亟需出台《数字经济促进法》,进一步鼓励创新,推动合理竞争。作为规范数字经济领域的基本法,《数字经济促进法》应当确立数字经济发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管理制度,以及相应的监管主体、激励制度、分配制度等内容。
在皮剑龙看来,数据产权问题是数字经济发展中的核心的问题之一,但我国缺乏相关法规。对此,他建议加快制定《数据产权法》,在其中明确合法、公平、效率等原则,确定数据所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等权利的归属,与数据产权的流通和交易规范,以此增强市场主体对数据利益的可期待性和市场信心。
他还观察到,目前大量司法实践表明,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各类新事物、新问题,需要司法的回应。因此他建议,加大关键核心技术的司法保护力度,健全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则;妥善审理涉数据交易、数据市场不正当竞争等案件,完善数据产权、数据隐私等司法保护机制,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采写:实习生姬涵雅 南都记者蒋琳
编辑: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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