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大家谈
2021年是反垄断大年,在平台经济领域,市场监管总局释出阿里、美团“二选一”、腾讯音乐垄断案等多起重磅案件。监管重锤落下,哪些平台经济乱象得到规制,企业方面发生哪些变化?随着反垄断监管走向常态化,如何兼顾规范与发展,推动经济平稳向前?
2022年全国两会召开期间,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孙晋做客南都直播间“两会·大家谈”分享了自己的观点。
孙晋观察到,强监管推动平台企业开始拥抱监管,希望加强自我合规。与此同时,他认为要坚持反垄断规则公平和公正监管,促进市场百舸争流,千帆竞发。
平台企业也渴望找到监管的红绿灯
据南都《平台反垄断监管观察报告(2021)》统计,去年总局共发布92起与平台企业相关,罚款已累计突破217亿元。历经一场反垄断风暴洗礼后,平台经济领域产生了哪些变化?
据孙晋观察,自反垄断执法对平台“二选一”、经营者集中“抢跑”等违法经营模式和商业行为进行调整后,行业逐步转向健康的轨道发展。同时执法产生的强大威慑效应,促使平台企业更加重视反垄断,进一步深化合规经营、公平竞争、尊重消费者利益等经营理念。
“执法是最好的普法。”他注意到,反垄断强监管推动平台企业从抵触、逃避监管向拥抱监管转变,平台企业与监管部门开始“相向而行”。
研讨会上,孙晋分享了去年参与制定《平台经营者反垄断合规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的收获。
据了解,去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会议要求34家平台企业开展自检自查。此后中国标准化协会和中国互联网协会牵头起草这一规则,多家知名平台企业参与其中。调研过程中,孙晋了解到不少平台企业都希望加强自我合规和互相监督,避免陷入反垄断漩涡,以降低经营风险。“他们很希望找到红绿灯在哪里,法律的边界在哪里。”
不过孙晋指出,当前还有部分企业仍对强劲的监管态势保持观望或感到不适应。他认为,随着反垄断规则越发精细明晰,监管走向科学化、精准化、常态化和可持续化,各类市场主体也能随之适应,市场会更有预期。
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目前,我国正在不断推进反垄断规则的修订和完善,2021年10月《反垄断法(修正草案)》正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为回应数字经济反垄断问题,修正草案规定经营者不得滥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以及平台规则等排除、限制竞争。
对于立法修改,孙晋还关注经营者集中“抢跑”处罚力度的调整。此前南都报告显示,在2021年89起平台领域违法经营者集中案件里,绝大多数涉及集中“抢跑”问题,国内知名互联网大厂基本“榜上有名”。
孙晋指出,现行反垄断法对于未经申报实施经营者集中行为,最高处以50万元罚款,而且鲜有要求分拆的处罚措施。这一处罚金额对于市值庞大的平台企业实为“九牛一毛”,这也是并购“抢跑”频发的症结所在。此番草案将处罚额度从最高50万元改为经营者上一年度10%以下营业额,极大增加了违法成本。
值得一提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年度报告(2021)》披露,正在稳妥推进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起草工作。
整体而言,孙晋认为当前修法应该坚持三条主线,一是规范与发展并重,二是创新与竞争平衡,三是规则设计公平合理。
三条主线中,孙晋特别谈到规则公平以及公正监管的重要意义。在他看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他以疏通河道为喻,指出监管应该对所有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在数字竞争规则的确立以及反垄断执法上保持公平,才能使河道通畅,促进市场百舸争流,千帆竞发。
强调技术赋能,提升反垄断监管能力
可以看到,反垄断监管的口袋正在不断收紧,这是否意味着监管理念发生重要转变?
面对数字经济带来的监管挑战,孙晋指出当前我国反垄断执法仍是一个“新兵”。尤其是针对执法不确定性以及诸多技术性难题,他认为应该秉持谦抑的执法理念。
孙晋特别强调,不要将过去对平台经济包容审慎监管态度,理解成不监管、慢监管、弱监管。过去为规避执法风险,反垄断执法部门可能会选择避让,导致出现不监管、慢监管、弱监管等情形,但这不意味着包容审慎原则存在问题。因此,他提出要坚持积极的包容审慎监管理念。
相较于日新月异的数字技术,传统反垄断监管手段稍显落后。孙晋建议不断通过技术赋能提升反垄断监管能力,实现智慧监管。据悉,目前市场监管总局竞争政策与大数据中心已经正式成立,未来将承担反垄断执法、市场监测、电子取证固证、大数据分析等的技术支撑工作。
采写:南都记者黄莉玲
编辑: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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