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及,要“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减轻家庭养育负担”。这个消息让不少人为之振奋。而这一点,正好与全国人大代表、台盟广东省委会副主委、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卢馨准备提的建议“扩展个税抵扣至覆盖抚养子女从出生到学历教育的全过程”不谋而合!
“刚好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到了我准备的建议,我感到非常地激动,政府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我这个代表准备的建议没用上,我反而更加高兴。”正在参加全国两会的卢馨对奥一新闻记者表示。
为了这次全国两会,卢馨在前期做了大量的调研准备工作,除了参与国内相关的课题,还多次到广东省各地走访调研。在两会上,围绕鼓励生育、优化人口结构,她带来了适当提高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额、建立灵活的休假制度、有条件的单位针对本单位女职工0-3岁的幼儿建立托育场所等多个建议。在两会前夕,她接受了奥一新闻等媒体的采访,以下内容根据访谈以及卢馨的两会建议整理。
图:全国人大代表、台盟广东省委会副主委、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卢馨 受访者供图
如何降低养育成本?
对收入较低家庭,考虑直接发放现金补贴
老龄化和少子化已经成为我国当前面临的重要问题,近十年来我国进行了数次生育政策的调整,继“单独二孩”“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2021年国家开放三孩政策,然而我国的生育率并未如期上升,自2017年以来,我国出生人口数量已连续5年下降,其中养育成本高导致年轻夫妻生育意愿下降是首要原因。
卢馨认为,2019年1月1日实施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鼓励生育的色彩,但是也存在专项附加扣除额固定、子女未满3岁无法进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未能覆盖低收入家庭等问题。
记者:您的建议提到要扩大子女教育附加的抵扣范围,具体是怎样的?
卢馨:依据《办法》规定,纳税人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因此若子女未满三岁,则无法享受子女教育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为了提高育龄夫妇的生育意愿,我建议应扩展个税抵扣至覆盖抚养子女从出生到学历教育的全过程。
记者:很多人因为生育成本高,而不愿意生孩子,您认为该如何鼓励低收入家庭生育?
卢馨:由于中国现在只有少数工作人口缴纳个人所得税,减免税收能惠及的家庭并不多。月收入5000元以上,人口不足1亿。可见低收入家庭仍然占多数,因此子女教育专项抵扣所能覆盖的范围较小。我建议适当提高子女教育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抵扣额或采用分孩次累进抵扣的方式,加大政府的税收补贴力度,鼓励生育,缓解80、90年代的父母的经济压力。
同时对特殊儿童,如残疾儿童等,可制定特定的个人所得税专项抵扣政策,进一步缓解特殊儿童家庭的养育负担。
记者:那么对于收入达不到5000元个税起征点的个人,该如何提高他们的生育意愿?
卢馨:对于收入较低家庭,可以以各种灵活的方式给予育儿补贴,如减免托育费用、发放托育消费券等,还可以考虑直接发放现金补贴,以提升此类家庭的生育意愿及信心。这也是几乎所有低生育率国家都在施行的政策。
产假如何休?
建立产假分割、共享的灵活休假制度
目前,我国地方政府规定的女性产假大多为128-158天,配偶陪产假大多为15-30天。因为担心影响职场发展,很多年轻的父母想休都不敢休。而用人单位也担心因为产假导致用工成本提升。对此,卢馨建议,可建立产假分割、共享的灵活休假制度,进一步改善女性就业歧视、“丧偶式教育”等问题。
记者:父母育儿假制度,在我国只是萌芽,具体落实效果不理想。对此您有何建议?
卢馨:关于产假育儿假,其实我更想强调的是弹性休假、灵活休假。
在瑞典,孩子满8岁前,父母有权享有共计480天的育儿假,其中母亲和父亲各自专属享有60天,其余360天由父母共同享有,自主安排。英国产假的一大突出之处也在于休假方式灵活,根据假期共享制度的相关规定,女性既可以将假期共享给伴侣与伴侣一起休假,又可以将产假分割成1到3个阶段分段休假,每一阶段的休假时间还可以调整。
我们国家可以在产假制度的操作层面进行建议,建立产假分割、共享的灵活休假制度。通过建立灵活的产假制度,赋予劳动者在享受产假的权利方面的灵活性,促进产假制度的落实,也为鼓励生育政策的实现构建良好的社会环境。
0~3岁的幼儿谁来带?
建议有条件的单位建立托育场所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减轻家庭养育负担”。卢馨在调研走访中发现,目前我国的保育员、育儿师等人才短缺,托育服务严重跟不上群众的需求。
根据广东省卫健委提供的数据,截至2020年底,全省提供托育服务的各类机构5400余家,从业人员9万余人,提供托位数39万个,据全员人口信息系统统计,目前我省3岁以下婴幼儿人数约515万人,有入托意愿的比例为54.6%,理论上入托人数约280万人,全省入托率为 7.6%,整体托育服务能力与群众需求差距很大。整体来说,约70%的托育机构集中分布在珠三角地区,且供需矛盾突出,粤东西北地区机构数量较少,大部分托育机构分布在商业区域,居民社区机构数量较少。因此,0~3岁幼儿的托育成为了许多年轻父母的后顾之忧,降低了年轻夫妻的生育意愿。
记者:您前面也提到,很多人不想生育是因为担心关于职场方面遭到损失,您认为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卢馨:我提的另一个建议,就是鼓励有条件的单位针对本单位女职工0~3岁的幼儿建立托育场所。只有这样,女性才能带着孩子去上班的同时不影响工作,比如我们暨南大学校园里就有这种托育机构。这是最好的解决办法。通常是企业或事业单位会付出多一些,但是国家也可以给予一些鼓励和优惠。
我们曾调研过广州一个单位,该单位建立了托育场所,并委托了专业机构来运营,而本单位的员工可免费或者交极少的费用即可。还有另一种方式,就是大型单位的冗余人员可以去考取保育员证后进行转岗。当然新建托育机构,还要考虑到场地、消防、成本等方面的问题。
不过,首先要有政策,单位才会主动去做这个事情。想要全社会都重视起来,出现更多的托育机构,需要政策的鼓励。
谈履职
呼吁三年,让乙肝患者每月减轻负担上千元
作为第十二届和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今年是卢馨履职的第十个年头。这些年来,她累计提了42个建议,这些建议都是围绕老百姓遇到的难题,反映民情民意,研究的课题项目也是从百姓的切身利益出发。
记者: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您的履职标准是什么?
卢馨:一直以来,我都将“建议被采纳、政策有落实,为群众发声”作为我的履职标准。如果我的建议被采纳并落实到政策当中,推动某一个事情改进,或者说能为某一类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我认为这就是对我最高的奖赏。
记者:履职这些年,让您印象最深刻的事情有哪些?
卢馨:我曾经建议将乙肝等慢性病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中国有9000万的乙肝慢性患者,但是他们每个月吃的药物并没有纳入到医保目录里,也就是说不能享受慢性病医保报销的待遇,所以当时我连续呼吁了三年。后来我联系病人们了解情况,他们告诉我,一开始每个月的医药费的负担大概有1500多元,三四年之后,慢慢地每个月只要四五百元了。
监制:刘丽君
策划:谢江涛
统筹:奥一新闻记者 管玉慧
采写:奥一新闻记者 卢若情 林思思 冯潇慧
设计:郑柏琪
编辑:卢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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