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深圳一市民修女士向南都记者报料称,她在淘宝平台网购了100个N95口罩,但收货后却发现口罩包装上没有N95字样,质疑商家网络宣传与网购商品实物不符。对此,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第五届律师团成员、315监督员谭海波表示,消费者如遇虚假宣传,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经营者及有关责任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并可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据悉,目前淘宝平台正在处理修女士的网购纠纷。
个案:
消费者网购N95口罩,收货后发现无N95标志
修女士说,她在2022年3月7日,网购了100个N95口罩。“我想囤点口罩,在淘宝平台阿里健康大药房店购买了100个N95口罩,打完折258元左右,当时我还查看了店铺和口罩的资质,最终放心下单了。”修女士告诉南都记者,她在3月10日收到了网购的口罩,但收货后发现实物口罩包装与商家宣传图片似乎有差别。“商家宣传是N95医用防护口罩,宣传照片上有N95字样,但是我收到的口罩包装并没有注明N 95。”
修女士表示,她质疑商家网络宣传与网购商品实物不符,便立即联系该店铺核实情况,并在淘宝平台申请退货退款,但遭到了商家拒绝。“商家立马拒绝了我的退货请求,只是强调店铺所有产品是正规渠道进货,发货前有严格质检,并拒绝我的售后请求,后续再也不回应我的疑问。”修女士称,N95口罩作为防护用品,关乎使用者的防护安全,她希望店家与平台能够重视消费者的反馈诉求,并进行相关核实处理,“我想去申请志愿者,口罩是必不可少的防护装备,关乎到人们的身体健康,这家店铺在平台的综合排名中销量很高,我希望商家能够以更负责任的态度,来处理消费者的售后诉求。”
3月14日,南都记者了解到,修女士的网购纠纷已申请淘宝平台客服介入。目前,淘宝平台正在进行凭证审核和协商处理。
律师点评:
如遇虚假宣传,消费者可追究商家及平台责任
3月15日,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第五届律师团成员、315监督员谭海波表示,虚假宣传属违法行为。消费者如果遇见虚假宣传,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经营者及有关责任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并可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与此同时,谭海波表示网上交易平台应完善规则,对于明显与宣传不符的虚假宣传行为,应制定对消费者更友好的判定规则,简化消费者维权流程。“在消费者提供初步证据后,平台不应坚持要求一般消费者费时费力费钱去提供额外之证明,而应将举证责任倒置,责令商家负责提供充足反驳证据。切莫让不友好的平台规则成为商家逃避法律责任的保护伞,沦为虚假宣传的帮凶。”谭海波说,消费者在网购时,应擦亮眼睛,选择对消费者更友好的平台,甄别不良商家,避免损失。
谭海波提到,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22年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经营者的各类违法行为予以严厉制裁。“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可拿起法律武器维权,追究不良商家及平台的各项法律责任。”
此外,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程认为,消费者必须妥善保存网购时的电子数据,比如交易凭证、与买家沟通的聊天记录等;其次,当发生因网络交易而产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情况时,可以向商家所在地或者网购平台所在地工商部门投诉,寻求帮助。“如果遇到连网购平台也无法联系到商家,且不能提供商家的真实情况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购平台应向消费者先行赔付,再向商家进行追偿。”杨程说,修女士可要求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消委会提示:
消费者在网购时要养成留存证据意识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提醒称,消费者网购时,要选择信誉好、资质全的经营者进行消费,可参考已购买的消费者对商品的评价,或向已购买的消费者咨询商品情况,注意货比三家。
同时,消费者应理性消费,擦亮眼睛,提高防范意识。在下单前,要仔细阅读商品详情、退货退款方式及运费承担等规定,以免日后发生损失或纠纷。如果买到的商品质量、性能、用途等不符合规定,消费者要及时与经营者协商,若双方无法达成和解,注意保存好下单记录、订单编号、支付凭证、与经营者协商的记录等相关材料,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采写:南都记者 蔡宇晴
受访者供图
编辑:向丽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