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佛山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学校不得自行招生,或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同时全面落实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此外,《通知》提到,严肃查处招生违规行为。各区要加强对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招生入学监督工作机制,主动公布招生咨询方式、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通知》显示,中小学招生工作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在各级招生管理平台统一实施,学校不得自行招生,或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
各区要综合考虑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采取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等方式,为每所公办学校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学区服务范围,要进一步严格招生片区划分和调整工作程序。
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如何招生,都是家长关心的焦点问题。此次发布的《通知》强调,全面落实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公办学校实行“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要求,纳入各区公办招生平台统一管理;民办学校根据报名情况实行直接录取或摇号录取,纳入市级民办学校招生平台管理。适龄儿童少年可同时申请公民办学校学位,按照“平行报名、分别录取、选择多元、家长自愿”原则分别录取。
此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统一通过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实施,按照“统筹管理、数据集中、实时监控”原则,按志愿、分数分批次录取。
《通知》还显示,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及省定班额标准等,科学核定所属公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格控制大班额和大校额学校招生计划。学校招生计划确需调整的,要严格按程序报批。
对于掐尖和变相掐尖违规行为,《通知》也作出了明确规定。严禁以转学为由,以各类考试、面谈、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转学依据的掐尖或变相掐尖行为。
要严格落实“人籍一致”相关要求,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采写:南都记者 胡嘉仪
编辑:胡嘉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