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法工委:十年来修改废止2万件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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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2-04-25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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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郭若梅 发自北京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会遇到个别法规、规章、文件同宪法相关规定不符合,跟上位法不一致的情况。为维护公民权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相关文件、规定开展备案审查。近年来备案审查工作有哪些成果?

对此,4月25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的“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回应称,十年来,累计推动、督促制定机关修改、废止各类规范性文件2万余件,推动解决“超生即辞退”“人身损害赔偿同命不同价”“夫妻共同债务”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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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

许安标表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宪法监督制度。十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着力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坚决纠正违反宪法法律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全国人大修改立法法,进一步完善了备案审查制度。以立法法修改为契机,委员长会议又制定了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法制工作委员会作为工作机构,制定了备案审查工作规程和衔接联动机制若干规定,从2017年开始,全国人大常委会连续5年听取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同时,也推动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他介绍,十年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共接收各类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4261件,其中行政法规365件,监察法规1件,司法解释630件,地方性法规12897件,还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制定的法律报送备案,有368件。同时,也推动地方人大常委会将同级的“一府一委两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

许安标称,对报送备案的法规、司法解释依职权主动开展审查研究。现在主要是对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逐件主动进行审查,地方性法规的数量比较大,现在还一时难以做到。做不到但是也要推进。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人口与计划生育、长江保护、民法典贯彻实施、行政处罚等领域的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批量解决问题。同时,十年来,对公民、组织提出的14000余件审查建议进行了逐件认真研究处理。对于发现存在违宪违法问题的规范性文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制定机关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例如,推动废止收容教育制度,推动解决“超生即辞退”“人身损害赔偿同命不同价”“夫妻共同债务”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

许安标表示,现在已经建成了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和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备案审查工作走向信息化、智能化。此外,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的理论研究、培训交流、制度宣传,不断扩大备案审查制度的影响力。

编辑:梁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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