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国家烟草局官网发布《关于促进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政策措施从政策目标、产业布局、供需管理、投融资管理、市场体系、市场监管、质量安全和技术创新等角度提出对电子烟产业的监管。
同天,国家烟草局还发布了《电子烟产品包装实施细则》《电子烟产品鉴别检测实施细则》《电子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在产业布局上,《政策措施》提出,推动电子烟产能向具有比较优势的地区和企业适度集中。在具备电子烟产业基础、区位条件的地区打造以电子烟产品和雾化物设计、生产、装配为核心的产业集中地;在具备原料资源、研发能力的地区打造以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为核心的原料供应基地;优化配套产业布局,引导配套产业适度集中,促进专业化分工与产业链高效协作。
对于供需管理,电子烟生产企业、雾化物生产企业和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申领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和为扩大生产能力进行基本建设或者技术改造的,应报告企业产能。
对于投融资管理,《政策措施》提出,按照国家外商投资相关政策规定,禁止外商投资电子烟产品的批发、零售,对外商投资电子烟生产领域实施审查;建立对电子烟企业境内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进行前置性审查制度,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前置审查职责,拟上市电子烟企业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履行后续上市程序。
在市场体系上,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制定公开透明的电子烟交易管理规则和平台操作指南。电子烟市场主体应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开展交易。推动电子烟交易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全流程管理,并将交易数据作为市场规范管理、状态评价和有效监管的重要依据。
电子烟产品生产企业、电子烟品牌持有企业和电子烟进口企业应当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将电子烟产品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电子烟零售经营主体应当在当地电子烟批发企业购进电子烟产品。电子烟零售经营主体不得排他性经营单一品牌电子烟产品。此外,还要配合有关部门制定电子烟税收政策,推动相关政策落地见效。
对于技术创新,《政策措施》中提出鼓励电子烟生产企业开展工业云和大数据平台建设,实现烟弹、烟具全流程自动化生产、智能化监控。鼓励电子烟生产企业进行信息化和数字化升级,整合现有制造资源,利用云和大数据等技术,促进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在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各个环节中的应用。
同天,国家烟草局还发布了《电子烟产品包装实施细则》《电子烟产品鉴别检测实施细则》《电子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据了解,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在3月11日公布的《电子烟管理办法》中提出,国家烟草局曾透露。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是规范电子烟市场秩序、促进电子烟产业有序运行的重要环节。交易管理平台上线运行后,取得烟草专卖相关许可证的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零售市场主体,通过技术审评的电子烟产品等,均应在平台上进行交易。自2022年6月15日起,取得烟草专卖相关许可证的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零售市场主体逐步在平台上进行交易。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汪陈晨
编辑:田爱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