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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龙岗区召开的庆“五一”劳模座谈会上,全区2022年深圳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受到表彰,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龙岗法院”)法官裴红军名列其中,是龙岗区今年唯一获此殊荣的公务员。
裴红军现任龙岗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副主任、一级法官。近年来,他先后获得“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40周年”理论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2018年年会论文优秀奖、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届“羊城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征文三等奖、全国法院第三十三届学术讨论会论文优秀奖等各类奖励十余项,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连续六年考核优秀,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二次,2021年6月被授予“龙岗十大政法英模”荣誉称号。
甘于奉献吃苦,全力抓好文秘工作
裴红军怀揣着做一名优秀法官的理想,2012年12月通过选调进入龙岗法院工作。9年来,他把青春献给了所热爱的审判事业,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一步一个脚印,踏实敬业,舍小家为大家,长期加班加点忘我工作。
为了热爱的司法事业,裴红军不断厚积法学知识、管理知识和文字功底。他组织及时高质量完成了法院工作报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汇报材料等各种综合文字材料的撰写。2020年10月,组织编撰涉及72项制度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制度汇编》,对不适应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梳理完善,查漏补缺,充分发挥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的作用。
改革创新献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司法调研宣传
在紧张的工作之余,裴红军特别注重研究和探索司法体制改革中的新问题新特点。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攻坚阶段,他先后主笔起草了本院《司法改革方案》《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意见》《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指引》等一系列司法改革核心文件,为龙岗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作出了重要贡献。
期间,裴红军组织全院干警积极参加司法调研与学术研究工作,2021年全院5篇司法调研论文获国家级奖励,创龙岗法院历史最好成绩,其中2篇学术论文在全国法院第三十三届学术讨论会上获奖,排名全市基层法院第二。
裴红军重视法治宣传工作,注重通过司法裁判、典型案例等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司法正能量。2020年以来,龙岗法院司法宣传工作通过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和本院微信、微博、门户网站等登载宣传报道2000余篇次,微信公众号“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影响力位列全市基层法院排行榜第一。
坚持公正司法,高标准办理案件
坚守法纪底线,确保廉洁公正司法
裴红军始终坚守初心使命,一直把“清清白白做人,公公正正办案”作为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准则。其在做好文秘、改革、调研、宣传等工作的同时,近3年共办理各类案件近200件,无长期未结案件。其中,在2020年审理的一起额温枪买卖合同纠纷中,涉及疫情防控,争议很大,疑难复杂。作为一名法官,他没有退缩,想到的只是如何更公正地办好这起案件。案件办结后得到多家新闻媒体的关注和报道,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裴红军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主动接受组织监督,严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严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主动筑牢思想防线,常怀律已之心,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时刻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言及所取得的成绩,裴红军谦虚地说:“五一劳动奖章是荣誉,但更是鞭策和责任。”他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将一如既往地保持初心,继续奋发向前、追求卓越,争取当好一名人民法官,办好每一宗案件,做好每一件本职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采写:南都记者 陈文才 通讯员 张建国
编辑:向丽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