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集团申请科创板IPO又有后续。南都湾财社记者获悉,5月7日,联想控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表示针对2022年4月14日收到的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已经按照要求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并已向北京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情况报告。
联想集团
据悉,上述事件的起因与联想集团去年申请科创板IPO有关。2021年9月,联想集团申请科创板IPO并获得受理,中金公司担任其发行的保荐机构,但仅8天后该申请就被联想集团撤回。12月29日,证监会公告称,中金公司及5名个人因担任联想集团科创板IPO保荐人未勤勉尽责被约谈。
2022年4月14日,北京证监局发布《关于对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下称“《决定》”),提到2021年9月8日至9月18日,北京证监局对联想控股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存在4项问题。
这4项问题主要涉及信息披露:定期报告披露不及时,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时间早于境内交易所公司债券年度报告发布时间;临时报告披露不及时,公司拟收购卢森堡国际银行股权事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时间晚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时间;个别子公司股权质押未在相关募集说明书及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往来界定不够清晰,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披露不准确。
同时,北京证监局发现,2022年3月31日,联想控股在香港联交所发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全年业绩公布》公告,但是该信息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同步披露。
北京证监局在公告中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年)第四条、《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15年)第四条、《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8号—公司债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第八条的规定。
北京证监局要求联想控股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立即开展全面整改,严格落实《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履行披露义务,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就上述问题,5月7日,联想控股发布公告表示,公司高度重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反思并制定整改方案。公司还对股权质押情况、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往来进行了重新梳理,明确了界定标准,确保后续不再出现披露不准确的问题。
联想控股公告中还表示,目前各项业务开展正常,经营稳健,流动性良好,行政监管措施整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造成影响。
4月28日,联想控股发布了其2021年财报。财报显示,公司去年全年实现销售收入4898.72亿元,同比增长17%,实现归属于公司权益持有人净利润57.55亿元,同比增长了49%,收入和利润均创历史新高。与此同时,公司无论是净利率还是毛利率,较之2020年均有所提升。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孔学劭
编辑:甄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