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企业注意!今年省高企认定开始,这几个要求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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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2-05-13 23:11

南都讯 记者吕婧 实习生林彦燊 南都记者从中山市科技局了解到,广东省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日前正式启动。据介绍,与往年相比,今年申报主要有四方面不同,其中最大区别在于,今年申报企业不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企业可以自主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

全年分3批次受理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今年高企申报需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全年分3批次受理,分别于6月22日、7月22日、8月22日完成网络提交。

据介绍,中山市本次申报企业范围为: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注册1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可申请高企认定。2019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今年高企资格期满终止,须提出重新认定申请。2019年认定为高企的企业,名称或注册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相关事项变更,同时完成高企年报填报,再进行高企认定申报。此外,对于2020年、2021年认定的高企有效期未满,不得提前申报认定。

今年申报通知有四个不同

南都记者了解到,与往年相比,今年申报通知主要有四个不同:

首先是申报批次和截止时间,今年还是分三批次。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分别为:2022年6月22日、2022年7月22日、2022年8月22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分别为:2022年7月22日、2022年8月22日、2022年9月22日。

第二个不同是纸质材料的收取。往年的通知都是明确要求企业在地市审核通过后打印“省阳光政务平台”填报的材料,并按规定的顺序装订纸质申报材料。今年的通知规定:从2022年起高企认定不再需要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企业只需在“省阳光政务平台”上按高企认定申请模块要求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及上传附件材料。

最大的不同在于今年有“告知承诺制”。根据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企业可以自主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按要求在“国家高企工作网”中填报并生成《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签字盖章,上传到“省阳光政务平台”后,不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

第四个不同是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要求不同。前两年的通知要求是: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的,企业应先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口,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材料。今年的通知是,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的,鼓励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材料,以便享受相关惠企政策。

关于高企的申报程序、工作要求等内容如果还有疑问,中山企业可以拨打高企服务电话:88303920,或加入高企服务QQ群:765528489,进行咨询

编辑:吕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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