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郭若梅 发自北京 5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残疾人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介绍了一起针对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难、休学到期未复学的情况,检察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教育部门履职的案例。
最高检介绍,重庆检察机关查明,重庆市綦江区的未成年人罗某某2017年因意外事故致使下肢瘫痪申请休学治疗,至2019年休学期满罗某某病情已稳定在家疗养,其家长未向学校申请延长休学,原就读学校也未积极组织劝返复学,亦未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送教上门,致使罗某某长期未接受义务教育。此外,发现多名适龄残疾未成年人未入学或未按期复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情况。
对此,检察机关向区教委发出残疾人受教育权保护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021年8月,区教委书面回复检察建议,在秋季开学时已对清理出未入学的79名适龄残疾儿童全部完成安置,以“全覆盖、零拒绝”要求,多方协调解决4名返回綦江区康复治疗的学生和2名盲人儿童就近入学难问题,率先在全市探索因地制宜、因人施策解决送教上门质效问题。
编辑:梁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