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送情人8套房转数百万,妻子婚内要求分割财产!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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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2-05-21 12:07

丈夫婚内出轨为“小三”花费数百万,妻子心灰意冷之下,婚内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5月21日,南都记者从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法院了解到,法院本着照顾女方及无过错方的原则酌情按照6:4比例在女方与男方之间分割涉案的4套房产和400多万元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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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8月,魏女士与吕先生经朋友介绍认识,同年12月两人领证结婚。次年,儿子出生,一家三口美满幸福。此后,吕先生的生意越做越大、越来越忙,为了更好地照顾家庭,魏女士于2003年辞去工作,照顾儿子和吕先生,吕先生则每月给魏女士5000元生活费以供家用。

在某次饭局中,五十多岁的吕先生认识了三十多岁的严小姐,两人在一起并生下一个女儿。不料,这个女儿患有先天疾病,吕先生包揽所有手术费用。五年多时间,吕先生陆续向严小姐转账了300多万元。期间,吕先生还瞒着妻子魏女士,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了厦门4套房产,另外又在其他城市购买了8套房产,并将这8套房产都赠予严小姐

魏女士发现后,将吕先生告上法庭。她认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吕先生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已严重侵害了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享有的权利,希望法院依法分割厦门的4套房及吕先生名下一张银行卡内的400多万存款。

吕先生则坚决反对婚内分割财产,他表示,家里财产也不止这些,如果要分割财产,就等离婚之后一并算清。

法院审理认为,吕先生在与魏女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婚外女性严小姐生育一女,且未经魏女士同意,陆续给严小姐转账总计高达300多万,并另花数百万购买房产赠与严小姐,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现在虽然吕先生与魏女士还没有离婚,魏女士要求先分割部分夫妻共同财产,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法院认为,鉴于魏女士要求分割的房产和银行存款并不是吕先生隐匿、转移的财产,所以该院本着照顾女方及无过错方的原则酌情按照6:4比例在魏女士与吕先生之间分割涉案的4套房产和400多万元存款。

采写:南都记者 马铭隆

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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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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