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南方都市报APP • 龙岗大件事
原创2022-05-25 18:31

老人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党中央高度重视养老事业,决定自今年4月起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记者日前从龙岗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了解到,自4月8日以来,龙岗区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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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在此次行动中,龙岗区重点对以提供“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养老领域涉诈乱象问题,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等进行打击整治。

据悉,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龙岗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广泛宣传发动,针对老年群体精准发送防养老诈骗短信,在全区各广场、门店、超市、养老服务机构等电子显示屏24小时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精心策划拍摄防养老诈骗宣传片,向广大老年朋友宣讲防范养老诈骗知识,通过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宣传手段,实现涉老反诈宣传入脑入心,着力提升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龙岗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养老诈骗线索,可拨打举报电话(89966110)进行举报。


知多D:

龙岗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哪些?

1.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隐患;

2.以养老服务和老年婚恋为名进行诈骗的问题隐患,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场所;

3.骗取国家优惠政策,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隐患;

4.以“以房养老”为名涉诈问题隐患,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以及违规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的行为;

5.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未经主管部门审核向老年人提供的旅游项目;

6.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

7.涉及“食品”“保健品”以及其他产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

8.以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入股、投资养老项目、发展养老事业为名进行非法集资诈骗的问题隐患;

9.涉及养老保险的诈骗问题隐患;

10.以向老年人提供生活便利、精神慰藉以及帮助老年人子女就业、升职、诉讼等名义进行诈骗的问题隐患。

采写:南都记者 颜鹏 通讯员 聂朦

编辑:曾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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