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分局与28家企事业单位签订合作协议
南都讯 记者魏凯通讯员穗环宣 近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分局与28家企事业单位签订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生态环境保护协议,全区在册的49台燃气锅炉将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造。作为广州市首批签订的生态环境保护协议,将有助于构建政府部门积极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的环境治理新模式,有利于培育自觉落实新法新规、合力推进减污降碳的生态环保新风尚。
根据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在国土开发密度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或大气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容易发生严重大气环境污染问题而需要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地区,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当前,臭氧已成为珠三角区域大气环境中的首要污染物,而氮氧化物是产生臭氧的主要前体物。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广州市计划于2023年将锅炉的氮氧化物排放标准从150mg/m3调整为50mg/m3。预计实施新标准后,全市大部分燃气锅炉将面临超标排放的风险,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势在必行。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分局在全市率先谋划推动锅炉低氮改造工作,2022年2月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对天河区在册燃气锅炉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核实锅炉型号、烟气排放量、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生产状况等详细信息。经过不懈努力,天河区全部在册49台燃气锅炉所属的28家企事业单位均表示愿意自我加压、提前改造。
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分局与28家企事业单位签订的协议,生态环境部门支持、鼓励和指导企事业单位进行锅炉低氮改造、申请专项资金;企事业单位结合自身燃气锅炉特点、运行状况等条件,科学合理确定改造方案,承诺不迟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造,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50mg/m3。
编辑: 魏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