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养老院宣传所谓“融资”,深圳一养老公司实际控制人被批捕

南方都市报APP • 深圳大件事
原创2022-06-08 20:09

南都讯 记者覃仕林  近期,南都记者接到一深圳市民反映称,其与某养老产业管理有限公司发生欠款纠纷,该公司2021年1月份以签订合同的形式向其“借款”20万元,并提前支付利息2万元,并约定在今年1月份还清本金,但该公司目前仍“拖欠”其这一欠款。

天眼查网站信息显示,上述养老产业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黄某某。本月2日,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批准逮捕。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对该案进行继续侦查。


以先支付利息的方式与养老会员合同借款,后称效益不佳拖欠还款

今年87岁的李大爷向南都记者反映,其于2018年1月交纳20万元押金成为深圳市某养老产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养老会员,享受该公司的养老保健服务。双方约定,在该公司养老满三年后,公司将全额退回押金并且保留会员资格。2021年1月按照双方约定,该养老产业管理公司向李大爷退回押金20万元。

据李大爷称,当时退回押金后,该公司的工作人员来到其所在养老院,向在此养老的老人们宣称有一个“好消息”,公司特开放2000万元融资方案,让利公司客户,即向客户借款。据李大爷提供的《关于融资方案的通知》显示,融资金额在10万至30万元(含30万),在一年融资期限内将获得10%的分红,且“本金到期后,连续2年,每年2%分红”。

2021年1月23日,该养老产业管理公司与李大爷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该公司向李大爷借款20万用于“项目后期实施”,并在公司收到款项后15个工作日内向李大爷交付20000元利息,并在合同到期时赠与李大爷6000元,双方约定还款期限为一年整。但据李大爷回忆,在2021年12月底时,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就组织他们开会,声称公司目前效益不好,无法按约定一次还清全部本金,双方可以签订的合同延长还款期限,接下来每个季度“还一部分”,争取三年内还清本金。

李大爷表示,当时有一些人签了新的合同,但是他和另外一些人没有签新合同。按照约定,该养老产业管理公司应当在今年2月份还清他们的本金并支付相应分红,但时至今日,该公司还未能兑现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公司高层也已 “见不到”。


成立多家公司、涉养老诈骗,该产业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被批捕

天眼查网站信息显示,上述养老产业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黄某某。2022年6月2日,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批准逮捕。该案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罗湖检察院办理的第一宗涉养老诈骗的案件。

据了解,2014年7月,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在罗湖成立了某养老产业管理有限公司,后又在多地陆续成立营销策划管理有限公司、养老度假有限公司、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以派发传单、基地考察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宣传“一卡通”养老会员、酒店合作、股权、借款、护理床等项目,与社会不特定投资人签订《养生会员服务协议》、《借款合同》、《酒店合作协议》、《持股及投资协议》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

南都记者了解到,该案案情复杂,涉及人数较多,社会影响力大,罗湖区检察院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取证。在对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批准逮捕的同时,检察官列明提纲引导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努力追赃挽损,致力于解决好投资人关心的问题。


提醒:

老年人要擦亮双眼,守好自己的“养老钱”

近年来,一些非法集资案件手段隐蔽,渗透面越来越广。部分有养老服务需求的老年人闲散资金较多,投资渠道较少,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容易成为非法集资犯罪分子的目标。而以“养老服务”、“养老项目”、“以房养老”、“老年保健产品”形式宣传,是养老式非法集资的惯用伎俩。

1.入住养老机构,要查看相关合法证照,选择依法办理登记、为老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的护理服务机构,签订合法合规的养老服务协议。

2.不要盲目相信街边、公园、菜市场的小道宣传,不要轻信所谓的熟人介绍、专家推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非法融资、非法集资广告的陷阱。

3.要理性选择合法合规的投资理财渠道,不要被“保本付息”、“稳赚不赔”等说辞迷惑,对于变相返息的养老项目均需谨慎,切勿轻易支付高额的养老服务费用。

4.提升防养老诈骗的意识,若发现可能上当,请及时报案,寻求司法救济途径。

18_副本.jpg

涉案公司宣传的融资方案。

17_副本_副本.jpg

怀疑受骗的老人提供的收款收据。

编辑:柴华

南都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授权联系方式
banquan@nandu.cc. 020-87006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