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王森 发自北京 近年全国两会上,有多位人大代表建议探索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应急管理部在此方面有何工作?应急管理部政法司司长王宛生在应急部6月9日发布会上回应南都记者提问时表示,应急管理部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积极沟通,通过公益诉讼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和水平。
“2021年3月,我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9起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王宛生表示,此举是希望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检察机关形成示范效应,引起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力。另一方面也希望引入独立的、外部的监督,将检察公益诉讼作为安全生产行政监管的法治保障、破解安全生产公共利益保护困境的有效路径、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据介绍,新《安全生产法》修改时,增加了“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导致重大事故,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公益诉讼”的条款,王宛生表示,这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公益诉讼法律制度,为安全生产公益诉讼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据了解,目前,全国多个省(区、市)在安全生产公益诉讼方面有各种有益尝试,例如浙江省出台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的意见》,山东省出台了《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指导意见》,并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王宛生介绍,下一步,应急管理部将进一步加强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协作配合,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通过研究出台指导意见、完善诉讼程序规定、制发指导性案例等方式,稳步推进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工作,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社会效果。
编辑:程姝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