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赵青 通讯员吁青 赖艳芳 秦达惠 近日,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人民法院在危险驾驶审判教育基地巡回审判一起危险驾驶案件,并当庭宣判。
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岑某军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2500元。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驾驶学员共27人旁听了庭审。
2022年1月3日,岑某军与朋友聚餐饮酒后,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鉴定,岑某军血液中乙醇含量超过醉酒标准,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2021年5月,针对酒驾案件高发易发的态势,龙门法院联合广华驾校建立危险驾驶审判教育基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审判教育基地每月开展一次巡回审判、法治讲堂,将宣传教育纳入驾校选学内容,并印发一批危险驾驶普法手册,让每一位学员在取得驾驶证前都接受过宣传教育,抓好源头防治。
审判教育基地还注重加强与检察、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动配合,协调龙门检察院选定典型案例开展巡回审判,邀请龙门公安局交警大队为驾驶学员开展交通安全宣讲,联合龙门司法局建立‘社区矫正+志愿服务’的回访帮教模式。
据统计,危险驾驶审判教育基地成立一年来,共组织了13期792名驾驶学员参加巡回审判、法治讲堂,参与学员中未有一例涉及酒驾醉驾情况。
编辑:赵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