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杀害女婿一家被执行死刑后:亲属称被害人骨灰还在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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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2-06-22 15:58

6月21日,南都记者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罪犯张志军执行死刑。据南都此前报道,2019年,张志军持刀刺死了女婿邹某及亲家夫妇邹某海、杨某芬三人,随后被判处死刑。在案件二审中,张志军曾被改判死缓,一度引发社会关注。6月22日,被害人一方近亲属告诉南都记者,对结果感到既心酸又欣慰,但因张志军之女未出面签字,邹某一家三口的骨灰仍寄放在吉林省公主岭市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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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

据南都此前报道,2019年1月10日,约60岁的男子张志军持刀刺死了女婿邹某及亲家夫妇邹某海、杨某芬三人。案件二审中,张志军被判死缓,此后,三名死者的近亲属对二审庭审及判决结果均未及时告知、且谅解意见由被告人之女张某出具等方面均提出质疑,引发社会关注。

6月22日,被害人一方近亲属告诉南都记者,等待三年多,终于等来了这一天,家人感到既心酸又欣慰。他们称,由于财产由张志军之女张某管理,丧葬费和抚恤金相关事宜需要她出面签字,目前邹某一家三口的骨灰仍未下葬,寄放在吉林省公主岭市殡仪馆。“张某一直在拖延,迟迟不进行处理,后续问题仍然是一场硬仗。”他们表示,若与张某沟通无果,会考虑对她提起诉讼。

南都此前报道,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张志军因犯故意杀人罪,于2019年12月20日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张志军提出上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28日改判张志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生效后,被害人的六名近亲属提出申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启动再审,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理,于2021年12月31日改判张志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原审被告人张志军因女儿的婚姻家庭纠纷,持尖刀捅刺女婿邹某及邹某父母邹某海、杨某芬,致三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张志军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张志军在女儿的婚姻家庭纠纷中,作为长辈本应冷静对待,理性处理,但其却失去理智,持刀行凶,在短短的数分钟内连续刺倒三被害人,所刺皆为胸腹要害,行为毫无节制,杀人意志坚决,犯罪手段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罪行极其严重,应当依法惩处。虽然张志军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应予核准死刑。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依法安排罪犯张志军会见了其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采写:南都记者 杨天智

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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